在5月12日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京津冀三地11日签署了《京津冀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标志着京津冀救灾物资应急援助响应机制正式建立。
今后,京津冀三地中任何一地若遭受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受灾省(市)民政部门可根据灾情向其他省市提出物资支援请求,支援省(市)民政部门应及时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启动本省(市)应急援助响应机制,对受灾地区进行援助。
当天签署的协议对三地救灾物资协同保障的目标、原则、内容、保障机制做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建立京津冀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三地救灾物资信息共享。
此外,三地还提出建立灾情信息共享机制、救灾物资协同保障机制、毗邻区县合作机制、宣传演练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