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最古老的四大名酒之一的泸州老窖现在已经走出了最低谷,与此同时还宣布将投巨资进行酿酒技改,其是想通过技改提高中高端产品线占比。公司自2012年、2013年营业收入突破百亿大关后,2014年-2015年业绩又跌回百亿之内,借此次布局,泸州老窖期望重回第一阵营。
泸州老窖拟募资30亿元投技改项目
泸州老窖近日晚间公告,拟以不低于21.86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全部投入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一期工程),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中高端白酒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泸州老窖表示,经过近三年的调整,行业去泡沫、去库存已较为充分,部分企业逐步实现产品升级,从2015年起行业呈现复苏迹象。
优化产品结构
方案显示,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33.41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0亿元。该项目是在保持公司现有白酒产能不变的基础上,通过建设曲药生产、基酒酿造、陈酿老熟等生产系统设施,替代低端基酒产能,进一步提高公司优质基酒比重,优化产品结构;同时,通过生产环节的自动化、信息化升级,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
据测算,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将形成优质基酒3.5万吨生产能力,以及储酒10万吨的储藏能力。项目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18.46亿元,年均净利润3.23亿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4.83%,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54年。
其中,泸州酒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不超过2亿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此次发行完成后,老窖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泸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行业呈现复苏迹象
2015年,在白酒行业的18家上市公司中,16家实现营收和净利润双增长,其中仅今世缘和*ST水井缘于财务费用下降和投资收益增加和资产处置,其余公司均重点表明因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从财务数据来看,一些酒企收到的预收账款大幅增加,2015年末茅台预收款达到83亿元,五粮液预收款为20亿元。由于白酒行业实行“先打款后发货”政策,这进一步体现经销商较为强烈的打款意愿和对未来的信心提升。
业内人士认为,库存降低与需求提升是白酒业复苏的标志。库存降低解决的是存量;需求提升解决的是增量。只有存量少了,增量多了,行业才会真正复苏。经过2012年以来的行业调整,白酒企业纷纷都在加大去库存,尤其是对于渠道环节库存的清理,目前库存大部分已经消化掉了,一线名酒甚至预收账款开始突破前期高位。同时很多酒企在销售收入提升的前提下,愿意降低存货周转率来合理地提升存货的比重,都说明对于库存这一存量指标已经处于好转的临界点。
进入2016年,五粮液在2015年提价的基础上下调经销商补贴;泸州老窖则暂停国窖1573、窖龄和特曲供货,控量保价;洋河股份直接提高海之蓝、天之蓝产品结算价和终端零售价。(中国证券报)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空还是利好
非公开发行股票也称之为定向增发,具体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由于非公开发行有简单快速、定价方式灵活的特点,其已成为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主要方式,只不过非公开发行应当符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非公开发行股票利好还是利空
股票非公开发行,只是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一种形式,不能笼统的说是利好还是利空。这还要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以及最终是否落到实处。但股票非公开发行,对于股价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股票非公开发行,与公开发行一样都是为了募集资金。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是面向特定对象(企业职工、战略投资者等)发行。不仅能募集到企业发展的资金,也能决定资金的投资方向。就这些层面来说,股票非公开发行利好可能性更大一点。其实只要上市公司成长性良好,发展潜力大的话,无论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股票,都意味着利好。
判断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不是属于利空:主要要看增发的实际内容,如果是用于购买母公司优质资产,这是目前最好的增发,可直接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及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若就是通过增发资金用于优质项目新建或扩建,也是比较好的方式,可以提升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期。
非公开增发股票的利好一面,一般指发售给战略投资者,而且对股票的上市流通有一定限制。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不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是利好还是利空,公司在发行过程中都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定价问题
定向增发的非流通股通常以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相对而言,定向增发流通股的定价较为复杂。一方面,增发股份并非按照比例向所有原有股东配售,其所产生的利益影响势必涉及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新老股东、不同种类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涉及持股成本、净资产、股价、盈利变动、控制权变化等方面;另一方面.如果单纯采用以流通股市价作为增发价格,将令资产出让方付出过高的代价,不利于上市公司并购的发展。特别是对于通过B股市场实现定向增发,定价还要考虑A股股东的利益。较可行的办法是:收购方应根据拟注人上市公司资产的公允价值,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相应数量的新股。认购价格以一段时间内流通股的平均市价为基础,按一定的折扣率确定,但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或最近协议转让股份的最高价。折扣率的高低取决于收购方与原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和双方的谈判能力。对于正常经营的公司,可以规定一个较低的折扣率,如5—15%之间:对于未来有可能亏损的公司,应规定较高的折扣率以吸引投资人。为了避免股本扩张给二级市场带来的压力,可以规定2年或3年的锁定期,期满后即可流通。
2、注意定向增发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时间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方应至少持有6个月以上,期满即可流通。但也有专家认为定向增发的流通股应当不同于普通发行的流通股,定向增发的流通股应在3年后方可分批上市流通,在售出时还需要进行公告提示。这其中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即假如高管持有资产出售方的股份,定向增发流通股的上市还有可能冲击高管所持股份需要锁定的规定。同时,申请定向增发流通的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必须对定向增发之后,以其增值后的非流通股的净资产按流通股的价格将非流通股折换为流通股的时间和数量作出承诺和安排。
3、保证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流通股所收购资产的质量
从理论上讲,定向增发的过程将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注人获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这两个环节合二为一,由于得到的是价格较为公允合理的流通股权,收购方通过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补偿自己利益损失的动机要小得多。但这并不能排除有人借这一方式搞投机,通过定向增发,投机者完全有可能注人有缺陷的资产或属于劣质的资产,然后将所获流通股票套现走人。所以在定向增发过程中,用于申购定向增发的资产或股权,其质量必须满足企业首发时的资产质量要求。股票非公开发行对股价的影响
股票的非公开发行,一般来说不会影响股票的长期走势,至于短期内股价是涨还是跌,就需要结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价、股数以及资金用途、锁定期等多个因素考虑,具体是利好还是利空也就只能是见仁见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