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梅梅从业的第11个年头,焦虑和压力从未如此之大——要办的案件实在太多了,而且越来越多。上一年,她办理公诉案件181件、批捕案件150件共计331件,最多时,手上未决案件达二三十件。
而去年5月至今年5月的一年里,李梅梅虽然办理公诉、批捕案件增加至535件,却感到“工作比以前轻松了”。原来,顺德区检察院探索“1+2+0.5”全新办案组织、率先试点电子卷宗、远程视频审讯等一系列改革,让她办案更加从容。
案多人少是各地司法机关普遍面临的难题,这一难题在案件大省广东尤为突出。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广东釆访时了解到,为破解难题,广东司法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取得阶段性成效。
案多地方多配法官检察官
广东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案件量更是千差万别。为此,广东在坚持不突破中央确定的整体员额比39%的前提下,对员额实行全省统筹、以案定额,向基层、办案量多的地方倾斜。珠三角核心5市法院案件量占全省近70%,且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多,分配到的员额占全省的65.56%。
缓解案多人少,增强一线办案力量是最直接的办法。广东在严格标准、择优选任入额法官检察官的基础上,省级两院分别下发指导意见明确,入额法官检察官都得到一线办案。
“法官必须做出选择,改革后,不能既当法官、享受法官待遇,又不在审判业务部门工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龙光伟说,改革过程中,深圳中院有1名处长5名副处长为入额放弃行政级别回归审判一线。
顺德区检察院检察长杨炯告诉记者,改革以来,顺德区检察院检察官绝对数减少了,但一线办案力量反而增加了。去年,该院改革机构设置,将原来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公诉局、公诉监督局、反贪渎局、检察长办公室“三局一办”,行政人员大幅减少,44名中层干部中有29名入额重返办案岗位,成为一线检察官。
与此同时,广东司法机关强力推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案件量。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去年受案4.5万件,面对巨大办案压力,该院成立诉前联调工作室,创新设立保险行业诉前联调、网络消费侵权诉前联调等工作机制,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舒扬介绍说,广州两级法院全面推开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去年调处矛盾纠纷2.3万余件,占全市法院办结案件量的18.3%,“相当于免费建了2个年审结案件超万件的基层法院”。
减少行政性事务专注办案
7月12日下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电梯口墙上的液晶屏幕上,滚动播放着该院“2016年6月结案排行榜”:全院结案4001件,环比上升11.9%;各庭室结案最多的,民一庭陈华92件,知识产权庭魏巍57件……
每月结案数十件,已成为该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魏巍的工作常态。去年,她结案400余件,比没有改革前翻了一倍,但她坦言,并未感到工作量大幅增加。一方面,改革去行政化放权法官独立办案,作为庭长,魏巍不再需要耗费精力去审批他人承办的案件;另一方面,福田区法院探索司法事务集约化改革,让法官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而出,专心办案。
近年来,福田区法院受案量一直稳居全国前十,去年更是达到5.6万件。该院副院长周公昌说,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福田区法院设立司法辅助事务管理中心,原来需要由法官承担的送达、财产保全、委托鉴定审计等工作,全部由中心实行集约管理,不再需要法官“操心”。
“操心”的事少了,办的案子就多了,李梅梅对此深有体会。她形容说,“以前自己就像一个在后厨什么都干的厨师,不仅炒菜,还要洗菜、切菜、端菜,导致上菜慢,客人一催促还容易放错调料”。去年5月,顺德区检察院大胆创新构建“1+2+0.5”办案组,即一名入额检察官配2名检察官助理,和另一办案组共用一名书记员,核实摘录证据、草拟《量刑建议书》等工作全部交由助理完成,李梅梅则有了足够精力去研究判断案件。
改革后,顺德区检察院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如公诉案件平均办理时间从16.8小时下降至12.6小时。
这种改变,广东常道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文渊感同身受。在佛山执业的蒋文渊经常在庭上与顺德区检察官交锋,前段时间,他感到自己有点跟不上节奏了,对方办案提速,在庭上更加应对自如。为此,他还特意去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司法改革的效果这么好!”
据了解,广东重视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出台规定规范编外司法辅助人员招录标准和程序等管理制度。目前,全省法院、检察院已分别配备辅助人员5834名、3188名,有效缓解政法编制不足的问题。
繁简分流减轻当事人诉累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内,李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正在开庭。与众不同的是,公诉人和被告人李某都不在现场,而是出现在法庭的大屏幕上。
记者注意到,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对话流畅,对于贩卖1小包毒品的犯罪事实,李某供认不讳。最终,庭审约20分钟后,李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在越秀区法院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该院院长叶三方说,越秀区法院每年办理的刑事案件量较大,且越秀处于中心城区,与看守所相距20多公里,在交通不拥堵的情况下,提押被告人到庭往返也需要近2个小时,每次需要出动2名法警,耗时耗力。
面对困难,越秀区法院向科技要时间、向改革要效率,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并新建了与区检察院、区看守所连接的远程视频法庭,对速裁案件实行“远程公诉”、“远程庭审”,确保庭审准时高效。同时建立远程电子文印系统,当庭宣判的案件可在看守所直接打印判决书,缩减送达环节。
目前,广州11个基层法院已全部推开刑事速裁工作,试点至今不到两年时间,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案5907件,占全市基层法院同期审结刑案数的24.07%,当庭宣判率91.41%,每案平均审理时间为6.3天。
记者走访了解到,繁简分流、简案速裁,已经成为广东司法机关缓解案多人少的通用办法。
深圳中院副院长胡志光说,繁简分流,深圳法院已经从个别试点到全市推开,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适用到行政案件、执行案件全案适用。目前,深圳全市法院组建了35个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9个刑案速裁团队、19个快执团队。前不久,一起上亿元的执行案件,当事人从申请强制执行到拿到钱仅用时40天。
“以前,当事人总向我抱怨案件进展太慢,打官司太累。”广东绥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罗俊杰说,现在,他参与办理的案件,有的两三个礼拜就解决了,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这也让踏入法律职场不久的他更加坚定了司法公正的信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霍敏表示,广东法院通过一系列改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但目前法院受案量仍在持续快速增长,案多人少压力巨大,仍需要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目前,我们已经有了初步方案,我们也有信心破解这一难题,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