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浙江省民政厅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媒体通气会。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尚清在会上表示,浙江将抓紧制定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设立慈善信托,推动先富群体参与慈善事业。
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浙江作为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有着浓厚的慈善氛围。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省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4.62万个,另有10万家纳入备案,大部分社会组织主要在公益慈善领域开展活动。浙江省经常参加公益慈善服务的注册志愿者超过420万人。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各类慈善组织募集善款超过220亿元人民币,发行福利彩票604亿元人民币,筹集福彩公益金171亿元人民币。
这其中,得益于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该省民营企业通过建立慈善基金和独立基金会参与慈善事业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民营企业是该省各级慈善组织筹集善款的重要来源,民营企业家是浙江慈善事业的重要支持者。
记者了解到,浙江民营企业的捐赠款物从一般资金、物资,扩展到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等。据2014年度《胡润慈善榜》显示,“中国首善”被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所得,浙江籍慈善家总共在慈善榜上占据了10个席位,占上榜总人数的十分之一。
“浙江将抓紧制定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设立慈善信托,推动先富群体参与慈善事业。”尚清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
近几年来,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公益慈善需求,该省还积极探索“互联网+慈善”,形成了不少运行稳定的互联网慈善募捐平台,如阿里巴巴公益、蚂蚁金服公益,还有浙江省宁波市善园公益基金会的“善园网”等,并朝着精细化、全民化、广覆盖式方向发展,已经成为开展公益慈善捐赠、普及公益慈善知识、宣传公益慈善理念的重要渠道。
“浙江广泛的慈善组织活动,丰富的慈善内容和形式,遍及各地、各领域和各类人群的慈善成果,为我们做好慈善法的宣传普及、贯彻落实奠定了雄厚的实践基础。”尚清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