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夏利二股东减持近5%股份,股东能否任意减持?

时间:2016-09-03 08:54:00 来源:宋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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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夏利发布的2016半年报中显示,一汽夏利公司上半年的净利润亏损,但却未提出太多有力的应对措施。近几年,一汽夏利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面对这一情况,一汽夏利已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欲通过出售持有的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15%的股权扭转局面。尽管如此,面对持续的亏损,一汽夏利的股东坐不住了。

 

一汽夏利二股东百利装备集团拟减持至多5%股份

 

8月29日晚间,一汽夏利公告称,第二大股东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装备集团”)披露减持计划,因经营资金需求,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7975.87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5%,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公告称,百利装备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时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2月31日前,且每三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股份总数的1%。

 

截至目前,百利装备集团持有一汽夏利39015.88万股,占总股本的24.46%,为二股东。公告称,百利装备集团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此前一汽夏利发布的半年报显示,上半年营业收入10.03亿元,同比减少5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1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5.37亿元。

 

一汽夏利的持续亏损在外界的意料之中。面对持续亏损,一汽夏利在半年报中并未提出太多有力的应对措施。多位汽车行业分析师认为,一汽夏利在没有获得一汽集团更多资源倾注的情况下,目前的主要出发点应该还是保住这个壳资源,为一汽的整体上市做铺垫。

 

值得注意的是,一汽夏利半年报显示,王亚伟管理的昀沣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约1568万股股,千纸鹤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1272万股股份,昀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1052万股,合计持有3892万股。相比一季度,王亚伟在二季度减持了3200万余股。

 

有分析师此前对早报记者表示,尽管一汽夏利股价出现了下滑,但并不意味着王亚伟亏损,至少从2014年底王亚伟进入以来,王亚伟在一汽夏利肯定是赚钱的。

 

此外,王亚伟执掌的基金已经不在一汽轿车-前十大股东行列当中。

 

一汽夏利和一汽轿车此前因控股股东一起股份变更承诺市场而备受市场关注,一汽股份原计划在5年内解决其与子公司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同业竞争的承诺无法履行导致市场关注的一汽股份整体上市预期落空,一汽夏利和一汽轿车两家公司的股票因此而大幅下跌。(东方早报)

 

股东能否任意减持?

 

上市公司大股东,其一举一动都是股民关注的对象,对公司股价具有一定的影响。而减持股份是指股票的持有者对所持有的股票部分进行转卖,减少对该公司的控股权,可见,这一举动对小股民来说,具有多大的影响。因此,为了维护股票市场稳定,我国法律法规对股东减持做了一系列的规定。

 

股东减持的规定

 

上交所对于减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

 

相关股东未披露减持计划的,任意连续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相关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需要包含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还需要披露拟减持的原因,以及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等多个方面。

 

按照规定,如果减持计划实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公告中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同时在相关股东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每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减持股份。

 

相关股东应当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实际减持情况与减持计划存在差异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原因。在按前款要求公告后,可以提出新的减持计划。若在披露减持计划后,确有原因导致减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可以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并说明终止原因。

 

此外,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该股东不得增持该公司股份。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自最后一笔减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增持公司股份。

 

上交所强调,如果相关股东减持股份存在违反上述规定,上交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股份应符合的规定

 

对于股东的减持行为,我国证监会于2015年制定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今年1月9日已开始实施。该规定对股东减持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第十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统一制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场内场外股权质押登记要素标准,并负责采集相关信息。证券交易所应当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发生平仓风险、解除股权质押等信息披露内容。

 

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规定。

 

董监高减持股份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汽夏利的连续亏损致使百利装备集团减持股份,同样,作为第二股东的百利装备集团减持股份也会稀释二级市场的资金总量,进而影响一汽夏利的股价。因此,为了维持股票市场的稳定,对于股东减持,我国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股东无法达到上述规定,是无法减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