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个企业掌握最新的专利产品,则在市场竞争中将占有绝对的优势;而专利产品的获得往往是通过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之后取得的成果,我国的专利法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了保护,而作为取得该项专利的企业来说,保护好自己的专利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发现自己的专利被侵犯时就要敢于以法律的手段维权。
索尼因涉嫌专利侵权成被告 遭索赔800万
11月10日,有消息称,索尼移动被一家名为“无线未来科技公司”的企业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理由是索尼移动旗下两款XperiaZ5手机涉嫌对该公司持有的专利构成侵权,无线未来科技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索尼移动赔偿损失800万元,并判令禁售索尼移动这两款手机。
从涉案专利来看,无线未来科技公司起诉索尼移动的专利为中国授权专利ZL200880022707.5(CN101689884B),名为“通信网络系统中控制信道”。根据技术内容,该专利很可能构成标准必要专利。
据了解,由于标准必要专利是实施相应标准产品的生产、制造无法绕开的专利,一旦该专利被认定构成标准必要专利,那么需要为使用此专利“买单”的就不会仅是索尼移动,而是国内整个智能手机行业。
资料显示,该案的原告无线未来科技公司,实际是加拿大Wi-LAN公司旗下子公司,加拿大Wi-LAN公司则是一家全球知名的NPE或PAE机构。所谓NPE(专利非实施主体)或PAE(专利主张实体)机构,是指自己不从事专利产品的生产和制造,而是通过专利许可授权获取收益的机构或公司。加拿大Wi-LAN公司在该领域久负盛名且提起的诉讼众多,早在2007年,该公司就曾与苹果、戴尔、惠普、英特尔以及索尼等知名公司发生过专利诉讼。当时,Wi-LAN公司指责上述公司侵犯了该公司与Wi-Fi相关的专利以及DSL产品中使用的电力消耗技术等方面的三项专利。
专家表示,如果无线未来科技公司胜诉,在纳斯达克上市的Wi-LAN公司可以获得一项针对索尼的禁令,阻止索尼在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移动通信设备市场上销售LTE标准的智能手机,索尼也可能被禁止从中国出口LTE标准的智能手机。
北京商报记者试图联系到这家企业,但是在网上却搜索不到这家企业的正规官网。
虽然索尼业绩持续下滑,但索尼移动近期却表现良好。索尼此前刚刚公布的2016财年二季度财报显示,索尼移动通讯业务销售额为168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08.9亿元),营业利润为37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39亿元)。在2016年Q1索尼移动部门实现盈亏平衡,运营利润达到1.859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200万元),二季度的利润是一季度的20倍。(北京商报)
专利侵权有哪些证据
作为最重要的一项知识产权,专利权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受到法律的保护,若发现了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有效专利的行为,还可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而追究责任的有效方式就得搜集相关的证据,专利侵权的案件中,主要涉及到的证据有以下几项内容。
首先,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对于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其次,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此时,能够证明并提供侵权者实施了侵犯该项专利权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第三,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专利侵权如何搜集证据
为了能够有效的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我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对于打击侵权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专利侵权行为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若触犯刑法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而受害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据,如何搜集到这些证据是大家所关注的。
首先,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同时,还可以申请公证机关进行相应的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其次,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我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证据保全的,依照其规定办理,这就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确定了一个合法依据。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是大量存在的。保全措施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时间段里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种保全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或者将有关证据予以销毁或发还,同时申请人还要就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而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主要有两种运作方式:一是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在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以及有关程序事项时,法院应当主动依职权调查和收集证据,而无需当事人提出取证申请。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取证。在法院主动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被缩小了以后,当事人提出证据调查的申请变得日益重要。
第四,我国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中规定了相关行政部门的取证工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测量、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涉嫌侵犯制造方法专利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被调查人进行现场演示。涉及产品专利的,可以从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抽取样品。
专利权是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笔无形的财富,拥有专利权,就可以独家享有专利产品,独自实施专利,从而获得经济效益。而当专利权受到侵犯时,这种独占权利带来的价值会减少甚至丧失。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加强专利保护意识,当发现自己的专利被侵犯时,要及时搜集被侵权的证据,此时企业就会比较容易地获得专利侵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