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一个企业的支柱而存在,是商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加工以及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特殊要素组合,并且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这是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每个企业都有着自己的商标,而近些年商标侵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商标侵权行为的外部表现有哪些,以及在维权过程中如何取证,主要涉及到以下内容。
商标侵权行为的外部表现
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我们会发现,在生活中,商标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商标侵权行为一般涉及到专门的法律知识,这就给普通百姓辨别侵权与否带来不利的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商标侵权案件中,主要涉及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具体体现在以下内容。
首先,商标侵权行为体现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以及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此时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同时还表现在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我国商标法中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其次,根据相应的实施条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还包括: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在维权过程中应如何取证
面对不法商家的侵权,作为权利人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商标,此时,搜集相关的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有效的搜集到证据,首先,可以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由权力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会有一定的难度。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为当事人作出适当的选择。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也会对律师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
其次,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第三,权利人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以及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取证据;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随着国家对于公司设立的标准进一步放低,越来越多的商标流入市场,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要严格依据法定的程序进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守法的同时更应该学会用法律维护好自己公司的利益,面对自己的商标被侵权时,要理智处理,搜集相关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