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死人的法律后果

时间:2017-05-16 09:23:00 来源:黄忠
收藏
0条回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全国的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驾驶人的不断增加,导致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因酒后驾驶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在我们身边屡屡上演。在我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尽管酒驾已经入刑,但还是每天都有发生。

 

实际上,醉驾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行为,一旦醉驾将会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定罪处罚。但要是因为醉驾而撞死人了呢?此时已经造成了人员的伤亡,还会以危险驾驶罪来定罪量刑吗?

 

一、醉驾撞死人的定罪

 

酒醉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到醉是故意的行为,但是饮酒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驾驶中的过失行为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为此酒醉驾驶撞死人只是过失犯罪,属于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只是一个加重的情节。但是这里存在法条竞合的问题,即酒醉驾驶撞死人构成犯罪,可能涉及两个罪名,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该两罪只能择一重罪判决,因交通肇事罪量刑比较中,就以交通肇事罪判决。新闻中的马某,现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也体现了这一特点。

 

二、醉驾撞死人的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综上,醉驾撞死人的不再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而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此时,由于造成了人员的死亡 ,因此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也就要重一些。一般醉驾撞死人的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间进行处刑。要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处罚会更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