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德化经验”何以赢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可?—福建德化陶瓷业从乱到治的启示

时间:2017-06-15 17:09:00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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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德化是中国三大瓷都之一,以“中国白”瓷器闻名于世。经过近30年的探索与实践,德化陶瓷产业从竞相仿制、相互压价的无序竞争状态转变成注重版权保护、崇尚创新研发的良性发展状态,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高度肯定。

 

记者日前随全国人大常委会著作权法执法检查组前往福建,实地了解著作权法实施情况。

 

山区小县成为世界版权保护示范点

 

2016年11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瑞士日内瓦总部举办“中国德化陶瓷版权保护优秀成果展”,并发布《版权保护促进中国德化陶瓷产业发展的研究》(英文版),向全球推广德化在陶瓷产业版权保护方面的成功做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西尔维·福尔班在开幕式上说:“‘德化经验’对于发展中国家探索版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福尔班所说的“德化经验”,指的是通过版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的经验。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德化开始探索如何通过加强版权保护来促进陶瓷产业健康发展。如今,全县已形成了行政、司法、协会“三位一体”的版权保护体系。

 

2001年以来,免费为企业登记8万多件;2011年以来,累计兑现版权保护等奖励约9400万元;2014年以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77件、诉前证据保全案件8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德化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局长陈金殿介绍说,德化通过部门联动、政企联手、联合执法等方式,有效促进了陶瓷企业创新驱动,推动陶瓷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一系列版权保护措施,德化陶瓷产业焕发蓬勃生机,在“一带一路”建设和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国乃至全球都显示出典型示范意义。

 

数据显示,面对近年来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德化陶瓷产业呈逆势发展,陶瓷产值、出口交货值分别从2010年的82.38亿元、67.38亿元升至2016年的199.5亿元、137.6亿元。

 

产业需求催生版权保护

 

德化“紧盯”版权保护工作的背后,有着强烈的现实需求。德化县位于山区,经济形态较单一,陶瓷业一直是支柱产业,而“竞相模仿、恶意杀价”的竞争模式一度成为产业发展挥之不去的阴影。

 

柯宏荣、陈桂玉夫妇是德化知名的“神雕侠侣”,其创作的瓷雕作品屡获国家级殊荣。2000年,夫妇俩携《玉兰仙子》参加上海举办的名瓷展,作品备受好评。但当他们回到德化准备扩大生产时,却发现仿制品已经“遍地开花”。

 

“侵权仿冒的企业不需要研发投入,不用承担失败风险,哪款畅销仿哪款,且仿制品售价往往要比原创产品低20%,不少客户在货比三家后都会转跳到价格更便宜的侵权厂家下单。”德化鼎艺陶瓷公司总经理谢锦华说。

 

德化县版权协会会长黄发建表示,为扭转这一不利局面,德化曾采取多种手段试图遏制企业间相互仿造行为,但随即发现,单纯依靠行政力量与行业自律的方式成本较高,而帮助企业申请专利保护的做法效果也不好。直到2001年,德化县与福建省版权局合作,对工艺陶瓷产品实施版权保护,局面才开始改观。

 

自那以后,德化县不断探索创新版权保护机制,逐步形成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出台奖励措施,鼓励企业申请版权和专利;成立版权协会,就地为陶瓷企业办理版权登记;编写版权教育读物,推进版权教育进校园;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巡回法庭,建立专家智库,为陶瓷企业司法维权提供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

 

“德化目前已经形成了保护版权的良好氛围。大家都明白,创新研发才是提升竞争力的根本。”德化顺美集团总经理郑鹏飞说。

 

“德化经验”能否成为中国版权保护的良方?

 

“中国制造业目前正向中高端转型爬坡,创新能力是一大瓶颈,而加强版权保护,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是绕不开的基础工作。”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副局长蒋达德表示,“德化经验”的成功表明,做好著作权保护工作能够有力推动产业的良性快速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赢”的局面。

 

业内人士认为,“德化经验”能否成为推动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国制造提质升级的一剂良方,还有赖于著作权法的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的积极推动以及全社会著作权意识的不断增强。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著作权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周慧琳表示,自1990年正式施行以来,著作权法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增长、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但由于我国著作权保护工作起步晚、起点低,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

 

鉴于此,在2001年、2010年先后两次对著作权法作出修改,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检查组也听取和收集了对进一步修改完善这部法律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著作权法执法检查组建议,未来还应进一步加强著作权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全社会对著作权的认知度,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充分调动跨部门合作的积极性,打造高水平行政执法司法队伍,积极发挥行业组织、智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最终形成著作权领域的社会共治。(新华社记者 丁小溪、史竞男、邰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