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维修工拉横幅向ofo讨薪,教你讨薪的正确姿势

时间:2017-06-23 08:58:00 来源: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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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出因其绿色、共享的环保理念,随骑随走的灵活性,很好地解决了城市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所以迅速在城市里流行起来,城市的各个角落都充斥着小黄车、小橘车。而最近,小黄车ofo频上热搜,先是因马化腾与朱啸虎互怼事件,接着是ofo新用户的押金提高到199,再就是现今的被爆拖欠工资。近日,ofo天津刘园仓储拉横幅讨债ofo,横幅内容显示“小黄车还我血汗钱”。对此,ofo方面回应称会督促供应商发放工资。

 

维修工拉横幅讨薪ofo:会督促供应商发放工资

 

近日网友@天津刘家二大爷爆出天津刘园ofo维修厂罢工了,讨薪拉横幅了!几个月,不见工资,不见合同,不见负责人!对此,ofo方面回应称图中工人为ofo供应商员工,被供应商拖欠了工资。公司正在询问具体情况,会尽快督促供应商发放工人工资,保障间接为ofo小黄车服务的工人的权益。

 

此外,一位疑似ofo外包人员在某一群里称,6月30日做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7月1日不用再来上班了。“由于ofo公司从4月开始至今的钱款还没有给到我们公司,所以大家6月份的工资先暂时不发放,等ofo公司钱款一到账,我们会立即给大家发放,希望得到大家理解配合。”

 

此外,网易科技致电图中显示的负责ofo天津刘园地区的维修人员招聘的张经理,对方表示自己仅是为ofo打工的,职位并不是外界所传的经理一职。此外对讨债一事也不知情。

 

据介绍,该网点以计件方式为维修人员发放工资,目前计价为3.5元/件,每人每天维修的数量不等,每月收入一般在4000元-6000元。

 

几日前,ofo小黄车将押金数额从原来的99元提升至199元,仅限新用户。老用户的押金依然是99元,但一旦退押金后,下次使用ofo小黄车需交押金199元。

 

ofo方面称因为ofo正在建设一套全新的智能信用体系,在这套体系中,用户日常的用车习惯和信用评级都会成为押金的参考系数。新用户收取199元押金,是这套信用体系的一部分,是因为新用户还没有积累足够的信用行为,需要一段时间的使用来加入信用体系,之前的老用户押金还是99元。截至目前,我们也已经通过支付宝等平台给1000万名以上的用户免去押金。随着这套智能信用体系的运转,信用级别高的用户会受到鼓励。(网易科技)

 

教你用正确姿势讨薪

 

关于此次ofo的欠薪事件,ofo公司正在询问具体情况,会尽快督促供应商发放工人工资,保障间接为ofo小黄车服务的工人的权益,讨薪事件应该能顺利解决。而有的工人却没那么幸运,碰上不好的公司,仅通过拉横幅的方式是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当遇上这样的公司时,应如何讨回薪资呢?

 

一、学习维权“心中有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工资发放产生纠纷,最好先拨打“12333”咨询电话,了解维权渠道。“12333”为全国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通过便捷的电话咨询,可以避免因不了解国家规定而产生误解,也避免因不了解维权程序而徒增维权成本,甚至耽误维权。值得一提的是,“12333”不仅是咨询电话,一些地方同时也是投诉、举报电话,即可直接进入途径四追讨工资。

 

二、用人单位“私了”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支付工资报酬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可见,发生工资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这是上上之策,既能快捷、低成本化解纠纷,也能够得到裁判机关的支持。

 

三、通过调解组织调解

 

发生工资纠纷,可以通过调节的方式解决:

 

1、请调解组织介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发生工资纠纷,如果不能私了,可以找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处理。

 

2、调解协议可申请支付令

 

对拖欠工资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置换调解书

 

对工资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置换仲裁调解书,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置换为仲裁调解书或者进行司法确认的,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45号)第11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不经仲裁程序,根据本意见关于司法确认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调解工资纠纷的“意外收获”

 

通过调解组织处理工资纠纷,除了能够尽快拿到工资,还为将来可能产生的纠纷预留两大好处:

 

(1)调解协议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2)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直接起诉

 

工资纠纷无需先经过仲裁程序,这其中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持调解协议直接起诉,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处理;二是持调解协议申请支付令被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持调解协议直接起诉,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处理。

 

四、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发生工资纠纷,可直接拨打“12333”电话,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办公场所进行投诉、举报。通过行政部门查处,劳动者不用自行打官司、自行提供证据,维权时间大大缩短。

 

1、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到动辄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应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察

 

2、投诉、举报要在2年内。在工资纠纷发生的2年内,要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否则,超过2年期限,可能得不到保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重大违法行为进行公布。劳动监察部门除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直接查处外,还通过向社会公布曝光欠薪单位,借助社会监督力量预防欠薪行为。

 

五、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我们最常听到的解决劳动者与工人单位纠纷的方式:

 

1、申请劳动仲裁

 

因支付工资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在和解、调解仍无法化解纠纷时,可申请仲裁,当然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2、可先予执行

 

因工资纠纷已严重影响劳动者生活的,劳动者可申请仲裁机构裁决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3、可终局裁决

 

工资金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即使不服也不能直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4、仲裁时效为一年

 

工作期间拖欠工资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在离开单位的一年内申请仲裁,超过一年可能得不到保护。

 

六、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有工资欠条明确记载拖欠工资金额,不涉及其他劳动争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无需先行申请仲裁。

 

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可在申请劳动仲裁后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劳动争议包括工资纠纷,都必须先申请仲裁,经过仲裁程序后,才能向法院起诉。至于可终局裁决的工资纠纷,由于终局裁决是限制用人单位诉权,对于劳动者而言,无论终局裁决还是非终局裁决,都可以直接起诉。

 

七、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由于刑事责任相对民事责任来说,涉及生命自由的权利,因此,要满足一定的要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才能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启动刑事程序的要求

 

如果拖欠工资情节恶劣,经过行政处理程序仍不支付的,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这是追讨工资的终极手段,因此要求也比较严格:

 

(1)主观上要有故意不支付工资的恶意,如转移财产、逃匿等行为;

(2)拖欠工资金额较大,一个劳动者的三个月工资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十个劳动者的工资3万元到10万元以上的(各省在此幅度内自行确定标准);

(3)行政程序前置,即需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里需注意,政府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监察部门。

 

2、刑事程序的效果

 

动用刑罚手段追讨工资,可以实现两个支付效果:

 

(1)威慑作用,让欠薪方迫于压力“主动”支付工资;

(2)人民法院可以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要求支付工资。

 

3、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

 

(1)既追究单位(判处罚金),又追究个人即责任人员(判处徒刑、罚金);

(2)既追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也会追究承包工程的包工头。

 

综上,目前我国法律为劳动者追讨工资提供了七个途径,可以归入四大领域:一是民间法领域:主要通过法外程序即民间规则自行协商调解处理;二是行政法领域:通过行政机关执法程序处理;三是民法领域:通过民事纠纷处理程序处理,;四是刑法领域:通过刑事法律程序追究刑事责任处理。当遭遇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上述方法向用人单位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