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科技与经济一体化趋势逐步加强,以知识产权作为资本投资的形式日趋活跃。通过知识产权资本化来实现技术资本和货币资本的有机结合,能极大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步伐。由于技术出资方式与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迥然不同,故其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纠纷。本文针对技术入股中存在的诸多风险因素,从技术入股的概念特征、风险来源、防患手段等方面入手,以期降低实践中技术入股的法律风险。
技术入股的法律风险
由于技术出资方式与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截然不同,其入股的风险主要是由技术要素的特征决定的,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风险来源。
(一)时效风险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发展,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不断缩短,技术的时效风险则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断增加,今天可能独占鳌头的独占技术,可能转瞬家喻户晓、公众皆知。因此,在技术入股时,一定要充分考虑这个技术的实效性与核心价值,对其进行合理的评估作价,减少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
(二)运营风险
入股技术成熟度不同,带来入股公司的又一风险。入股公司的技术,有些已经完全成熟可以产业化,有些则需要在生产实践中逐步完善,这对企业来说,具有不确定因素,技术成果在实现产品化、产业化的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技术障碍,都有可能使企业前功尽弃。这是我们不能忽略的运营风险。
(三)市场风险
市场能够对技术入股开发的产品认同,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市场对企业产品不接受,则一切的努力都付诸东流。另外,对入股技术估价太高,所占比例过大,生产成本较大,市场利润未达到预期目标,企业未获得满意的利润,同样是不可预料的市场风险。
(四)侵权风险
入股技术开发的新产品如果在市场中获得成功,就不可避免地惹来仿冒者的复制,如果产品的核心技术容易理解,且未采取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那么企业的产品利润就会被大家分享,企业风险随之产生。
(五)诚信风险
技术投资的主体在技术入股后,不守承诺,造成企业风险。例如技术投资者不守合约,一个技术卖多家,使该技术失去垄断优势。另外,在入股技术失去市场优势后,技术投资者不履行更新技术的承诺,企业就会失去新技术的支撑而丧失竞争力,造成企业风险。
技术入股的风险防患
针对技术入股可能产生的上述法律风险,本文试从以下角度构建防患机制,预防风险的产生。
(一)严格入股前的审核关
首先要明确技术所有者对入股技术是否享有合法的权利,要保证受让方对该项技术成果的财产权享有排他独占性。其次要明确出资成果的有效期。一般来说,科技成果的有效保护期与其价值成正比例,保护期越长价值越大,保护期越短风险也就越大。最后要通过科学技术委员会鉴定入股技术是一般成果还是高新技术成果,确定技术成果的实际价值。
(二)合理控制技术股份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非货币出资可达注册资金70%,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技术出资比重。但实践中技术出资仍然控制在20%到35%之间。技术股份所占总股本的份额不能硬套政策框框,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着眼于市场收益预期。一般来说,在总股体中,技术股所占份额越高,风险也越大。
(三)严格把握技术评估作价关
在一般情况下.入股技术可由各方协商评估作价.或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但均需股东各方对作价金额达成协议。当技术出资方和其他出资方中有任何一方的出资涉及国有资产时,技术成果的折股作价比例必须由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笔者认为,应该规定所有技术入股前的评估程序,通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技术成果进行评估,对技术、经济、市场的周密调研与科学预测,对技术的适用性、经济的可行性与市场的前景进行充分论证,会极大减少技术风险。
(四)认真订立入股合约
认真订立技术入股合约是技术入股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以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技术出资方应与公司(企业)签订技术成果入股合同。技术出资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技术成果交付义务.或超出协议约定保留的技术成果权利范围使用该成果的,应当向其他出资者承担违约责任。笔者认为,可以指定相关法律确定关于技术入股各方权利义务的格式合同规范双方行为,例如为维护企业利益,技术方不能参加任何与本企业有竞争性行为的另一家企业的工作,严禁技术提供方未经本企业的允许而以同一技术与另一家企业合作等。
(五)利用网络科技平台
技术拥有者可以通过搭建虚拟网络平台,应用模拟仿真技术在计算机上实现中试和产品化。政府通过建立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发布供需信息,提高双方的匹配效率,降低技术选择风险。这样,资本提供方可以通过信息的快速收集和处理,加大信息掌握的力度,分辨虚假信息,有效地促进技术入股合作双方优势的结合,增强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促进双方信息共享。
技术入股是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重要形式,极大地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但技术要素入股中可能导致时效风险、开发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侵占风险、信用风险等。为防范技术入股的风险,企业必须增强风险意识,严把技术审核关,合理确定技术的价值和股份的份额,认真订立好技术入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