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立柱架梁”的关键制度安排,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目标。自此,国家医改施工图上,再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公益原则如何保障?
7月,广东省770家公立医院的患者发现手中的处方单有了新变化——药品价格下降了。这是广东省宣布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结果。监测数据显示,7月15日至21日,广州、佛山等14个市165家医疗机构患者次均住院药费环比下降9.5%。
取消药品加成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前奏。过去,相关规定允许药品以高出医院实际采购价15%的价格卖给患者,这使医生热衷于开大处方以获取高额利润,“看病贵”成为屡治不愈的顽疾,严重背离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定位。
药品加成取消了,如何理顺医疗费用结构,既为老百姓省下“真金白银”,又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就成了问题。对此,指导意见指出,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这意味着,未来药品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可能有所下降,而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将会有所上升。指导意见的出台为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体现知识技术价值,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供了制度保障。
权力边界如何划分?
“过去政府对公立医院是九龙治水,公立医院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界限不清,政府举办和监督公立医院在不同程度上有时缺位、有时越位。”谈到过去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的关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说。
政府和医院的关系该如何调整?这是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的核心问题。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给出明确答案,即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然而,单从概念上厘清两者关系还远远不够,具体有效落实才是重中之重。为此,指导意见重点在“取消行政职级”和“列出权力清单”上作出规定:一方面,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另一方面,详细列出权力清单,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等。公立医院则可以行使内部的人事管理、机构设置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王贺胜表示,落实政事分开,核心是厘清政府和医院的权力清单。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导、管规划、管评价上来,该放的权要放、该收的权要收,医院依法依规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
医院管理如何完善?
此次指导意见出台的一大亮点,是首次提出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医院章程。
“什么是医院章程?它是一家医院的基本纲领和行为准则,是医院必须遵循的制度。”北京协和医院副院长杨敦干表示,目前大部分公立医院都是没有章程的,导致一些医院发展方向不明、功能定位不清,容易在改革发展中迷失方向,出现诸多问题。比如盲目扩大床位规模,脱离实际贷款发展,甚至出现了大处方、过度检查等问题,损害群众利益。在他看来,要求各级各类医院制定医院章程,对推进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有着关键性作用。
除了提出制定医院章程,指导意见还在完善医院管理制度上提出多项规定。如健全医院决策机制,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发挥专家治院作用。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院务公开等。
中日友好医院院长王辰认为,现代医院管理包括两大类体系建设:一类是业务技术管理体系。另一类是经济和经营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基本覆盖了这两大领域。
“整体来看,这是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战略指导性文件,将极大提升中国医院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王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