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分类
1.监理审批
除《联合采购清单》注明的专业工程以外的一般专业工程的分包,总承包商应向本工程监理报送专业工程分包申请报审表(见附件)。监理单位接到审批单后应本着有利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安全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批,并向业主报告。
2.业主审批
业主接到监理的审批报告后,由技改办组织相关专业组对专业分包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认为该分包可行时予以签认。
二、分包资格的审查和备案
1.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查
施工总承包商确定专业分包商后,应向本项目工程监理上报分包单位资格审查报审表。监理单位接到该申请表后,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审查:
(1)审查专业分包人是否具有效的法定工商营业执照及承揽业务范围和规模;
(2)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有效的拟分包专业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
(3)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有效的法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从业资格审查
施工总承包商确定专业分包商以后,应向工程监理上报分包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报审表。监理单位接到该报审表后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1)审查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2)审查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资格是否符合专业工程施工的需要;
(3)审查专职安全员的数量配备和执业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有效的相应专业操作许可证及培训情况。
3.机具设备审查
专业工程分包人应在工程施工开始前,通过专业工程发包人向本工程监理上报用于本工程的大型、特种施工作业机械报审表。监理接到该报审表后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审查:
(1)审查机械设备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
(2)审查机械设备的检测和检定是否国家现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审查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性能指标及成新率是否满足施工和安全要求。
4.分包备案
施工这总承包商与经审查合格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后应按规定到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分包人不得进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