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是商标复审流程中的一个特殊环节,通常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资料
一般而言,认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一般提交如下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
(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二、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费用及时间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取1500元/件; 代理公司一般收取1500-3000元/件不等的案件撰写费,即:3000元,3500元,4000元,4500元/件等。至于驳回复审需要多长时间问题,从现有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文书来看,除第25类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之外,其他类别几乎都是6-8个月左右。
三、商标驳回复审的作用
(1)对商标局驳回理由不服的,可以通过商评委全面阐述自己的理由及观点。
(2)可有效延缓时间。
(3)可大大缩短取证期限。
(4)商标附加值极易提高。
四、商标驳回复审未果的解决途径
对于商标驳回复审不成功有两个方案,方案一:规避开驳回理由重新注册申请新的商标;方案二:将商标评审委员起诉到北京市一中院,通过行政诉讼来继续陈述申请人之正当理由。当然,对北京市一中院判决不服的,还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坚决依法维护自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五、其他商标驳回复审事宜
除上述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以申请驳回复审之外,下列事宜也可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1)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2)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3)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4)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5)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