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委派本单位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得委托他人代购。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清晰,不得使用传真件代替。
(二)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有单位在法人所在地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与其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否则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三)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仔细核对所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二、提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应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要求分别包装,确保章印齐全,密封完好。多标段投标时,更要细致检查,防止错装或混装。
(二)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负责送达投标文件的人员应及早做好准备,提前到场,外地投标人要关注天气和道路交通状况,如遇恶劣天气,宜在开标前一天到达XX。另外,如有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可享受优先中标条件的获奖证书或批文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之前)提交XX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三、投标人递交标书注意问题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一)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
(二)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必须履行完备的签收、登记和备案手续。签收人要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日期和地点以及密封状况,签收人签名后应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为了保证引起充分竞争,对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招标。这种情况在国外称之为“流标”。按照国际惯例,至少有三家投标者才能带来有效竞争,因为两家参加投标,缺乏竞争,投标人可能提高采购价格,损害招标人利益
四、提交投标担保金的注意事项
为有效遏制借资质挂靠现象,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
(一)投标人在XX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必须使用转账支票,未在XX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必须使用银行汇票,且必须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中汇出。如采用现金、电汇或从一般账户和分支机构汇出,均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担保。
(二)投标人不必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进账手续,如果中标,则办理进账手续;如果未能中标,则凭临时收据退还原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
(三)凡进入XX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招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户名应为:“XX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不得多字或少字,否则银行不予受理,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汇票方式的,必须提供完整的两联,少一联或使用复印件均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