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职业准则

时间:2016-10-28 09:51:00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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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此外,监理人员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但对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基本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一、职业准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执行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请客送礼,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二、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三、廉洁自律

1.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秉公办事,公正合理,一丝不苟。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2.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

3.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

4.监理人员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5.监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外单位就餐时,应主动交纳伙食费。不准向外单位和有业务联系的单位索取接受礼物。

6.监理人员不准授意承包人邀请下卡拉OK歌舞厅。

7.监理人员不准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

8.监理人员不准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9.监理人员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截留公款。不准领取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

10.监理人员应在本职工作中为承包人排忧解难,热情服务。每个监理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