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痕迹分类

时间:2016-11-30 11:27:00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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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痕迹有:事故车辆间、车辆与人体间以及车辆与现场其它物体间的碰擦痕、车辆刹车痕、轮胎辗压痕、车辆与地面的刮擦痕等。

1、根据痕迹的分布情况分

(1)车体痕迹

在交通事故中,车与车或车与其它物体接触时,在车辆表面所形成的撞击或刮擦形成的痕迹。车体痕迹是交通事故痕迹检验的重点。

(2)人体痕迹

在交通事故中,由于车辆的撞击、刮擦或辗压,在伤亡人员躯体和衣着上所形成的痕迹。

(3)路面痕迹

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制动过程中,轮胎或其它构件辗压或刮擦地面所形成的痕迹。事故车辆在现场留下的路面痕迹主要是刹车制动印痕、轮胎辗压痕、车辆某一构件与地面的刮擦痕等。

(4)其它痕迹

事故车辆有时与路旁的树木、桥栏、隔离护栏以及其它道路交通设施发生碰撞、刮擦所形成的痕迹。

2、根据痕迹所反映的形态分

(1)凹陷状痕迹

造型体与承受体的接触面位臵保持相对不变,当造型体在外力作用下,在造型体和承受体上形成的痕迹。凹陷状痕迹常以客体的凸凹、坑丘或孔洞来反映。如,两车相撞造成的印压痕迹就是最常见的凹陷类痕迹。凹陷状痕迹可以形象地看作类似“盖图章”、“铁锤敲东西”的动作。

(2)线条状痕迹

当造型体在力的作用下,与承受体表面进行刮擦时形成的痕迹。如,车体间的刮擦痕迹、车辆与地面间的刮擦痕迹等。线条状痕迹,主要以条状线条的形态来反映。

上述两类痕迹,有时是单独出现,有时是混合出现。在交通事故中,多见于混合出现。

(3)整体分离痕迹

一个完整的物体,在外力作用下,被分离成若干个部分,所形成的痕迹,称之为整体分离痕迹。如,破碎的车灯玻璃、拆断的反光镜等。

3、根据客体接触方式分

(1)静态痕迹

造型体与承受体接触时,接触面未发生滑动或移动,在这种条件下所形成的痕迹。如,辗压痕迹、撞击痕迹等。

(2)动态痕迹

造型体与承受体接触时,接触面发生滑动或移动,在这种条件下所形成的痕迹。如车辆间的碰擦痕迹(碰撞的同时又刮擦)等。

4、根据承受体表面的变化分

(1)立体痕迹

两个客体接触时,造型体表面的突出部位突破承受体的表面,使其形成的凹凸形象的痕迹。这种痕迹的形成和清晰程度决定于两个客体的相对硬度、承受体的可塑性和作用力的大小。

(2)平面痕迹

两个客体接触时,在承受体表面所呈现的形象特征,称之为平面痕迹。表面增加某种物质的,叫加层痕迹,如沾有油污、灰尘、血迹的手触摸车体后留下的痕迹。表面减少某种物质的,叫减层痕迹,如,车体表面尘土被擦后留下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