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的含义应从如下四个方面把握:
(一)法定继承是一种继承方式。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须转移给他人。法定继承即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项制度,是一种将死者遗产转归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
(二)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哪些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何种先后次序参加继承,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或者其他人决定的。
(三)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应如何分配遗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多少份额的遗产,也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决定的,继承人也得改变。
(四)法定继承是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意志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因为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来继承财产的,而不是依照被继承人的意愿来继承的。所以法定继承制度直接体现了国家的意志,而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是指在何种情形下适用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先要执行协议;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协议无效时,先适用遗嘱继承,按照遗嘱办理;然后才能适用法定继承。因此,一般说来,在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立遗嘱时,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只能适用法定继承;或者被继承人生前虽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该协议无效或不能执行,被继承人虽立有遗嘱但遗嘱又全部无效,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也只能适用法定继承。:
三、法定财产范围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四、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哪些人可以为法定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是以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来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
我国现行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一方面比较狭窄,仅限于近亲属;另一方面又将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也列入法定继承人。这既考虑到我国的传统习惯,也考虑到我国现实的家庭关系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