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继承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途径:
(一)自行协商
当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如何分割达成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协议,但在达成协议的时候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达成所谓的继承纠纷协议。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应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平等协商。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在平等自愿下达成的解决纠纷协议也要遵循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但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放弃自己的权利行为,不能按照违法对待。
3.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当事人不得为了达成协议或者是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就会失去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处理遗产继承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以及保护当事人之间彼此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快速公正的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继承纠纷案件,不需要别人的调解或者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而且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都能够落实所达成的协议从而使得纠纷得到彻底的解决。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当事人发生继承纠纷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时,人民调解委员会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互相谅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实行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纠纷发生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