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与所有制

时间:2016-12-01 16:32:51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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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制的概念与内涵

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和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如何具体利用的经济制度。因此所有制的内容也就包括两个方面:①生产资料的归属关系②生产资料在具体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利用关系。

生产资料的归属关系只是所有制的一个层面,而且它对生产方式和社会的形态的决定作用也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在生产资料归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利用形式仍然是可以变化的而且它的变化对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变更仍然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过变革公有财产具体利用方式的途径实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事实上我们20多年经济体制改革所做的事情除了变单一公有经济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外,就是改变公有生产资料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利用方式解决公有生产资料的私人(包括企业与个人)用益问题。

二、物权对所有制的反映与调整

由于所有制是一个包括生产资料归属关系和实际利用关系在内的两层面结构体,因次对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和调整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所有权制度所能完成的必须建立包括所有权和各种他物权在内的完整的物权法制度才能全面反映和调整所有制关系。

生产资料的归属关系在所有制的两层面结构中是重要的,特别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特定年代,无论怎样强调它的重要性都是不过分的。但是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已经建立并得到巩固后,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也就由剥夺剥削者的生产资料转为运用这些生产资料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随着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这一转变法律对所有制关系调整的重心也就应当随之转移,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物质利益关系的法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