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指南

时间:2016-12-01 16:47:54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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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开发商的主体资格

开发商主体资格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应查验五证:

1、土地使用权证。应以出让方式取得,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均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居民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50年。查验土地使用权有无查封、抵押的情况,如有抵押情形,根椐《物权法》一百八十二条,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上房产应一并抵押,出现此种情形,可能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件是办理土地许可证的前提,开发用地的实际用途、性质、界限、容积率等应与开发商提供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载明的内容相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如果没有取得该证件,按照《城市规划法》,其开发项目是违法的,将来无法取得房产证。城市规划部门有权责令开发商停止建设,还可以限期拆除或者将违法建筑没收。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该证件是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必备要件,没有该证,购房者根本无法取得产权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许可证。该证件是开发商对外销售商品房合法证明文件,没有取得该证件,开发商不得对外销售商品房。(1)注意该证件载明的开发商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是否为同一个单位;(2)注意该证件是否包含所要购买的楼盘;(3)查验该证件是否存在转借、冒用他人许可证的情形。

3、当政府行为是基于第三人的过错做出的,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责任。如违反规划超建、改变容积率等。

二、房屋面积条款

建设部标准合同(开发商提供)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差异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双方自行约定,有的约定为“按房屋产权证面积进行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一般情况下期房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率不大时不会出现纠纷,但当误差率较大时,购房者就要补交较多的房屋差价款。二是按《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项,此种约定更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了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三、商品房交钥匙应注意的问题

商品房具备建设部标准合同第八条及第十四条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开发商应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付手续。购房者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房屋各主要方面逐项进行验收,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出示并提供该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登记备案表》、房地产管理测绘部门实测房屋面积数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