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费用报销条件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
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二、工伤费用报销流程
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
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
3、财务科复核。
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
三、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3、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工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国和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免去提交第3项证明材料。亲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工伤职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企业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