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案件当事人,如果您对一审法院的裁判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条件:
1、必须得有资格;
2、只有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才能上诉;
3、提出上诉必须是法律规定期间内。
上诉期限——民事和行政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民事和行政裁定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判决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
上诉状 ——要提出上诉,就必须递交上诉状。主要内容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基本情况;上诉请求;上诉理由等。
上诉法院——上诉应当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如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费用——上诉还须交纳上诉费。上诉人逾期未缴纳上诉费的,又未申请缓、减、免缴,或虽申请但未获批准,仍不缴纳诉讼费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将会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