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IPO上市案

时间:2017-01-12 12:49:01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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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15

公司简称:掌趣科技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发行数量(万股):4,092

发行价格(元):16

发行市盈率(倍):48.16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核准日期:2012-05-11

二、案例分析

核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华谊兄弟对赌条款对发行人控制权及股权稳定性的影响。

1、背景情况

华谊兄弟、公司和公司股东姚文彬、叶颖涛等共同签署《股权转让与投资协议》、《股权转让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权转让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条款:

①2010年6月18日,掌趣有限、姚文彬、叶颖涛、邓攀、杨闿与华谊兄弟签署《股权转让与投资协议》,约定:

股权转让及增资:华谊兄弟以每一元出资额60元的价格分别受让姚文彬、叶颖涛、邓攀、杨闿持有的掌趣有限77.47万元、29.15万元、10.22万元、5.66万元出资额,占掌趣有限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747%、2.915%、1.022%、0.566%,股权转让款合计7,350万元;股权转让后,华谊兄弟另以每元新增出资额60元的价格认购掌趣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25万元,合计人民币7,500万元。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华谊兄弟累计持有掌趣有限22%的股权。

优先许可使用知识产权:华谊兄弟成为掌趣有限第二大股东的前提下,华谊兄弟承诺对其提出项目并组织开发并拥有完整版权的影视作品进行手机单机游戏、手机网游及Webgame和Social game等商业开发授权时,在同等条件下掌趣有限享有优先被授权的权利。

避免同业竞争:华谊兄弟成为掌趣有限股东并且持有掌趣有限的股权比例不少于20%的前提下,华谊兄弟承诺不会直接从事与掌趣有限同业竞争的手机单机游戏、手机网游、Webgame、Social game的开发及推广业务。

公司治理安排: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完成后,掌趣有限的董事会由5位董事组成,董事会中应有1位董事由华谊兄弟委派。

利润保证及补偿:主要股东(姚文彬、叶颖涛、邓攀、杨闿)保证掌趣有限2010年和2011年经具备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平均净利润(A)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若2010年和2011年实际平均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则主要股东应按照(5,000万元-A)×12倍×22%的金额补偿华谊兄弟。若股东会决定申请上市日前述2011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做出,则按2010年度审计的税后净利润(A)计算基准。

优先认购权:掌趣有限未来如新增资本或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权,华谊兄弟有权优先认购与其持股比例相当的新增资本,但在下列情况下,华谊兄弟不享有新增股本的优先认购权:为实施股东会通过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或涉及股权的薪酬计划而新增注册资本或发行的股权期权;经股东会通过的,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下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份、红利或分拆等情况下进行转换而发行的股份。

回购:华谊兄弟承诺积极配合掌趣有限国内A股上市事宜,如需华谊兄弟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其他承诺函,华谊兄弟需经必要内部程序后积极配合,如华谊兄弟拒绝出具或未能在收到相关要求的45日内出具,华谊兄弟应退出掌趣有限,掌趣有限或其主要股东承诺无条件回购华谊兄弟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华谊兄弟总投资成本并按照每年20%复利计算的收益。

2011年2月15日,掌趣有限、姚文彬、叶颖涛、邓攀、杨闿与华谊兄弟签署《股权转让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

删除利润保证及补偿条款中“若股东会决定申请上市日前述2011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做出,则按2010年度审计的税后净利润(A)计算基准”。

2011年7月14日,掌趣有限、姚文彬、叶颖涛、邓攀、杨闿、赵锦明、刘晓伟、周晓宇、李立强与华谊兄弟签署《股权转让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

删除《股权转让与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利润保证及补偿条款、优先认购权和回购条款。删除《股权转让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利润保证及补偿修订条款。

2、核查工作及结论

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与华谊兄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华谊兄弟受让股权给发行人主要股东的价款支付凭证、并对发行人主要股东进行了访谈。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与华谊兄弟签署《股权转让与投资协议》、《股权转让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对赌、优先认购权和回购条款均已取消,不会影响发行人控股权及股权稳定性,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