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及理赔程序

时间:2016-10-26 09:36:00 来源:猎律网
收藏
0条回复

一、医疗保险概述

医疗补贴型保险,即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时,由保险公司提供补偿的收入保障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需要住院接受治疗时,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的标准补偿收入损失或提供住院津贴。 
  医疗报销型保险,即以意外事故或疾病产生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按约定的比例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最常见的是住院医疗费用和手术费用报销型保险,也有一些门急诊费用报销保险。 
  账户型终身医疗险是近两年兴起的,投保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每年缴纳固定的保费,相当于为自己开了一个终身医疗基金账户。日后只要因生病或意外住院治疗,即可从这一账户中得到医疗津贴,直至终身。 

重大疾病保险,即以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只要被保险人确认患了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已经发生医疗费用,也不管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约定额度的补偿。 
  二、投保方法
  由于通过个人医保账户和社保统筹部分,每年大约有70%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由社保报销,这部分消费者投保时可优先考虑医疗补贴型保险,借此弥补生病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和自己支付的部分医疗费。 
  其次是医疗报销型保险中的意外医疗保险,一般是附加在意外伤害保险之后。意外医疗保险费率较低,且能够报销意外门急诊的医疗费用。 
  接下来可考虑账户型终身医疗险,这种保险费率相对较高。但由于是终身保障,亦可视作退休后养老理财储备。 
  在预算比较充裕的基础之上,可再考虑重大疾病保险。由于目前我国重大疾病险的相关条款尚存争议,因此不妨购买每年续保、消费型的大病险。对于长期、返还型的大病险,可暂持观望态度。 
  对于无社保者而言,考虑的优先顺序应该有所变化。首先是医疗报销型保险,包括意外和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型险种,可支付掉大多数一般意外或疾病的住院和手术费用;其次是重大疾病保险,对发生重大、灾难性的疾病起到保障作用;接下来则是医疗补贴型保险和账户型终身医疗险。 

三、医疗保险理赔的程序

(1)若被保险人同时在某一家保险公司拥有多份涉及医疗费用的保险,该保险公司可采用比例分摊法,即在有效保额总额度内按照各保单项下保险金额之比例分别承担其实际医疗费用的赔付责任。

(2)若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已部分得到单位报销或社会保险给付的,保险公司可根据医疗费凭证复印件及单位、社保局出具的相关报销或给付金额证明,在有效保额内承担其实际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赔付责任。

(3)若被保险人同时在多家商业性保险公司拥有同一性质之医疗费保险,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协商确定比例分摊法或补足差额法的具体方案,并就理赔程序达成共识。

(4)若被保险人系因遭受他人侵害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若该被保险人能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可在有效保额内承担与凭证金额相对应的实际的医疗费用的赔付责任;若该被保险人不能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事故处理文书又明确记载损害方向被保险人赔偿全部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医疗费用赔付责任。

四、医疗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1、应细读保险责任条目。保险专家说,消费者在购置医疗保险时必然要弄清晰险种的责任局限,因为只有在保险责任局限内发生保险变乱,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例如,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保险划定了合同生效日90天或180天的视察期,保险公司不赔付视察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

2、在签署保险合同时应如实示知身体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假如投保人有意隐瞒疾病事实,保险变乱发生后,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也不退还保费,最后受损掉的是被保险人。”“如实示知”义务应以司法形式固定在保险合同上,不然保险公司可能以隐瞒病情为由拒赔。

3、正视免赔条目。住院医疗险有赔偿型和津贴型两种,赔偿型医疗险是凭据被保险人的现实支出进行赔偿,低于现实的破费,每家保险公司都划定了一个免赔额,低于免赔额,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补偿;津贴型医疗险则是凭据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与医疗费无关,理赔时一般不需要原始发票,且不受赔偿原则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