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和)设备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它不等于工程或(和)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标底应当在开标时公布,不得规定以接近标底为中标条件,也不得规定投标报价超出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 标底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 且工作时间紧、保密性强,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工作。标底的编制一般由招标单位委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与建设工程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标底应客观、公正的反映建设工程的预期价格,也是招标单位掌握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使标底在招标过程中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标底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
一、标底的作用
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能反映出拟建工程的资金额度,以明确招标单位在财务上应承担的义务。按规定,我国国内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应在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修正概算以内,招标单位用它来控制工程造价,并以此为尺度来评判投标者的报价是否合理,中标都要按照报价签订合同。这样,业主就能掌握控制造价的主动权。标底的使用可以相对降低工程造价;标底是衡量投标单位报价的准绳,有了标底,才能正确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标底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的标底能为业主在评标、定标时正确选择出标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适当、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招投标体现了优胜劣汰、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一份好的标底,应该从实际出发,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它把中标的机会摆在众多企业的面前,他们可以凭借各自的人员技术、管理、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参与竞标,最大限度地获取合法利润。而业主也可以得到优质服务,节约基建投资。可见,编制好标底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工作。
二、编制原则
1、标底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
由于招投标时各单位的经济利益不同,招标单位希望投入较少的费用,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而投标单位的目的则是以最少投入尽可能获取较多的利润。这就要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站在客观的、公正的立场上,兼顾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双方利益,以保证标底的客观、公正性。
2、严格“量准价实”的原则
在编制标底时,由于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对材料用量的标准及设备选型等内容交底较浅,就会造成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设备、材料价格选用不合理。因此要求设计人员力求做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进行精心设计;而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技术与各专业配合协调一致,才可避免技术与经济脱节,从而达到“量准价实”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