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时间:2017-02-02 17:10:00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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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社会福利类;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特约服务实际上是专项服务的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