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标准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根据国际惯例,我国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各国常用的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判定标准。
住所标准:这里所说的“住所”是税法的特定概念,它不是说居住的场所和居住的地方。而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居住时间标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按居民与非居民两个判定标准确定为我国居民纳税人的,应负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确定为非居民纳税人的,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即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应纳税所得,无论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全部所得纳税
2.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境内所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