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是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的通知。
一、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在项目招标中,经资格预审合格的(适于公开招标)或者通过市场调查后具备投标资格的(适于邀请招标),并有投标意向的投标人,在接到投标邀请书后,应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邀请书的主要内容有:被邀请单位的名称、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问和地点、整套文件的售价、投标截止的时间、投标标书送达的单位名称和地址、告知迟到的投标标书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标书将被拒绝,以及告知本合同工程项目公开开标的时问和地点,并申明投标人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要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投标邀请书,上述内容基本相同,差别是邀请招标还包括招标项目的项目法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资金来源和额度、项目批准文号,以及招标项目的位置、主要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工程数量和工期要求等。
二、投标邀请书的发布
投标邀请书发出的时间是:经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是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后(一般为7天或14天),按规定的时间反馈已收到通知并告知有兴趣参加投标后,发出投标邀请书;未经资格预审的邀请招标是通过市场调查,并对有兴趣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前提是招标文件已准备好。
投标邀请书与招标公告一样,是向作为供应商或承包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的关于招标事宜的初步基本文件。为了提高效率和透明度,投标邀请书必须载明必要的招标信息,使供应商或承包宣扬 招标的条件是否为他们所接受,并了解如何参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内容,只是最起码的规定,因而并不排除招标人增补他认为适宜的其他资料,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收取的任何收费,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货币和方式,招标文件所用的语言,希望或要求供应货物的时间或工程竣工的时间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