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写原则

时间:2017-02-09 17:09:45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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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是一项针对性很强,有计划、有准备的重要活动,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相对于投标,称之为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标包)划分、数量、投标人(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一、招标特点

招标与一般的交易方式相比,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招标是由参加投标的企业按照招标人所提出的条件,一次性递价成交的贸易方式,双方无须进行反复磋商。

(2)招标是一种竞卖的贸易方式。

(3)招标是在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进行的,并事先规定了一些具体的条件,因此,投标必须根据其规定的条件进行,如不符合其条件,则难以中标。

招标文件是由建设单位编写的用于招标的文档。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必须做到系统、完整、准确、明了。

二、编制原则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能力;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二)招标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的合同法、经济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

(三)招标文件应准确、详细地反映项目的客观真实情况,减少签约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

(四)招标文件涉及招标者须知、合同条件、规范、工程量表等多项内容,力求统一和规范用语。

(五)坚持公正原则,不受部门、行业、地区限制,招标单位不得有亲友疏,特别是对于外部门、外地区的招标单位,应提供方便,不得借故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