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委员会的技术服务素质的高低,是否参加过评审工作,直接影响到评审结果。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证性,评审委员会必须具有权威性。评审委员会必须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
一、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资格预审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检查、衡量潜在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执行合同。评审内容包括:
(1)财务方面: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潜在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2)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于本工程的项目,特别是具有特殊要求的施工项目;过去施工过的工程数量和规模。
(3)人员:潜在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特别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资历能否满足要求。
(4)设备:潜在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能否满足工程的要求。此外,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守合同、重信誉的良好记录,才能通过业主的资格预审。
二、评审方法
(1)首先对收到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整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是否完整,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财务能力、人员情况,设备情况及履行合同的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2)一般情况下,资格预审都采用评分法,按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审时,先淘汰资料不完整的潜在投标人,再对满足填报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逐项打分评审。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选定要根据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如潜在投标人的数量比较多,则可适当提高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评审报告
资格预审评审报告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项目概要;资格预审简介;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资格预审评审程序;资格预审评审结果;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名单及附件;资格预审评分汇总表;资格预审分项评分表;资格预审详细评审标准等。
总之,只有完全掌握了资格预审的程序,才能真正重视和做好这项基础工作,才不至于因为资格预审的不合格而导致企业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导致投标资格的丧失,从而痛失企业发展的大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