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01-08-21 实施:2001-08-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配合国务院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工作,我院已经先后公布了五批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名单以及对所涉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现公布第六批清理整顿的信托投资公司名单(名单附后),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对名单所列的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开办的分公司、办事处和正在营业的证券营业部为被告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仍按照以前通知规定的精神暂缓受理或中止执行,暂缓受理或中止执行的期限至2002年2月6日。
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协调解决。
200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