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风险规避指南

时间:2017-03-24 13:29:08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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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对本身持有的或可能持有的受险部分,应根据其具体的业务特点,根据企业本身的财力状况及汇率银行的态度等,综合考虑应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企业不仅要对未来的汇率变动趋势进行预测,还应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选用下列几种避险措施。

1、灵活选择和使用结算货币

对外经济交往,如商品进出口、劳务输出、资本借贷等需要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中都有支付条款,说明使用何种结算货币。选择何种结算货币,直接关系到交易主体是否将承担汇率风险。因此,选择结算货币是交易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的重要议项,其重要程度,并不亚于谈判价格或利率。结算货币一般在本国货币、交易对方国或第三国货币之间进行选择。若交易双方选择可自由兑换货币、可便于双方日后结算及转移汇率风险。但在具体选择结算货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力争取使用本国货币计价结算。在商品出口中,如能用出口国货币计价结算,则与商品在国内销售一样,出口商无汇率风险损失,而把本国货币汇率波动的风险转移给进口商。但采取这种策略,往往需要出口商所在国经济实力强,使对方不得不采用出口国货币计价结算。在商品进口中,进口商如能使用本国货币作为支付手段,那么,这不仅有利于成本核算,而且可以避免进口付汇中的汇率风险损失。

(2)争取用硬币收汇、用软币付款。在出口方面,若企业的产品以硬货币报价,虽然这些货币未必升值,但从长远来看至少具有保值的作用,使出口汇率利润不会因计价货币贬值而减少,甚至亏损。在进口方面,则要争取以汇率有下跌趋势的软货币报价。

3)以多种货币报价。在国际汇率市场上,各国货币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在一定时期内往往可以相互抵消,如日元坚挺之日就是美元贬值之时。因此,企业在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过程中,尽可能分散贸易地区,争取购销地区分散和广泛,并设法以各地区的主要货币报价。这样使各种计价货币的汇率变动得以相互抵消,风险也随之减少。

(4)出口配合进口币种对外报价。

2、调整价格

在国际贸易中,坚持出口收硬货币进口付软货币,无疑是防范汇率风险的有效方法。但在实际中,结算货币的选择要受交易意图、市场要求、商品价值和价格等因素的制约,其结果往往是出口不得不使用软币,进口不得不使用硬币成交。为了弥补汇率变动风险,可采用调整价格的办法。

(1)加价保值法。这种方法主要用于出口交易中,它是指出口商接受软币计价成交时,将汇率损失摊入出口商品中,以转嫁汇率风险。其计算公式是:

加价后商品总价值=原商品总值×(1+计价货币贬值率)

(2)压价保值法。这种方法主要用于进口交易中,是指进口企业在进口业务中接受硬币计价成交时,将汇率变动可能造成的损失从进口商品价格中剔除,以转嫁汇率风险。其计算公式与上述加价保值公式正好相反:

压价后商品总价值=原商品总价值×(1-计价货币升值率)

(3)损益均摊法、这种方法并不是选择某种货币作为结算货币的参照物,而是在交易结算时,根据汇率的变动情况,直接按一定的公式对合同中的价格总额作相应的调整。这种方法的实质是由交易双方共担风险。损益均摊的公式为:

Vf=2Vd÷(r0+rt)

公式中:Vf------调整后的外币总价格;

Vd——签订合同时等值的本币总价值;

r0------签订合同时的汇率(直接标价法);

rt——结算时的汇率。

由此可见,在进口场合,由计价结算货币汇率上涨而带来的损失,被进出口双方分摊,双方损失的程度大致相当。同样,由计价结算货币汇率下跌所带来的收益也被进出口双方分摊。

3、货币保值法

这种方法是在交易谈判时,采取货币保值措施,经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订立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范汇率变动风险。在对外交易中,常用的保值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1)黄金保值条款。这是一种传统的货币保值条款。该条款是将合同货币的金平价载入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按照当时的黄金市场价格将支付的货币金额折合为若干盎司的黄金,到实际支付日时,合同货币的金平价发生变动,则支付或偿付的合同货币金额应作相应的调整。

(2)汇率保值条款。又称货币风险条款,即在对外经济合同中明文规定,从签约成交到货币实际收付结算这段期限内,交易结算货币若发生贬(升)值,或者货币贬(升)值超过双方商定的幅度时,应由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汇率风险的损失。

(3)“一揽子”货币保值条款。“一揽子”货币是指多种货币。使用“一揽子”货币保值条款就是选择多种货币对合同货币保值。具体做法是,在签订合同时,将所选择的多种货币与合同货币的汇率定死,并规定每种所选择货币的权数。如果汇率发生变动,则在结算时,根据汇率变动幅度和每种所选择货币的权数,对支付的合同货币金额作相应的调整。由于“一揽子”货币中各种汇率有升有降,汇率风险分散,因而可以有效地避免汇率风险,把无限的风险限制在规定的幅度之内。

在国际支付中,有些中长期进出口贸易合同和国际信贷合同常选择一些复合货币(Composite Currency)作为计价单位来进行保值。一般主要有:

(1)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9年9月创设的一种分配给各个成员国的记帐单位或资金使用的权利,成员国可用其支付国际收支逆差,也可充当本国的国际储备。

(2)欧洲货币单位。它作为欧洲货币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于1979年3月正式成立。它是由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中的10种货币共同定值的复合货币单位。它虽然是一种账面单位,但却可以用于国际支付,并能够随时兑换成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由于欧洲货币单位有10种货币参加定值,其中既有软币也有硬币,软币的疲软与硬币的坚挺可以在不同程度上相互抵消。有关出口方或进口方,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利用欧洲货币单位进行货币保值。不过,随着1999年欧元的启动,欧洲货币单位由欧元(Euro)所代替。

利用复合货币进行保值的具体做法是:首先,在磋商交易和签订合同时,确定以何种货币为支付货币;其次,选定某种复合货币为保值货币;再次,在结算日,根据汇率市场上的即期汇率,将各种保值货币按其比重折算成合同规定的货币,然后加总,再进行实际支付。

4、提前或延期结汇

这种方法又称迟收早付,迟付早收(Leads & Iags)。它是指在国际支付中,通过预测计价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提前或延期收付有关款项,即更改汇率资金的收付日期来避免汇率风险。

在进出口贸易中,如果预测计价货币将要贬值或汇率下浮,对贸易双方会产生如下的影响;在出口方面,出口企业应与外商及早签订出口合同,或把交货期提前,或提前收汇时间,以便早收货款,也可以给进口商某些优惠条件,使其提前付款,以免受该计价货币贬值或下浮的损失。在进口方面,推迟向国外购货,或要求延期付款,也可以允许国外出口商推迟交货日期,以达到迟付货款的目的。这样做,进口商便可在商定的计价货币贬值后,用较少的本国货币来换取该计价外币。

在进出口贸易中,如果预测计价货币将要升值或汇率上浮,对贸易双方会产生如下的影响;在出口方面,可推迟交货,或者允许进口商延期付款,以期获得该计价货币升值的利益。在进口方面,应提前购买,或在价格条件合适的情况下预付货款,以避免将来计价货币汇率上浮后,需用较多的本国货币购买该计价结算货币。

提前或延期结汇这一做法具有汇率投机的性质,因为,它涉及到在预期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以期获得风险收益。此外,这种方法还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政府的汇率管制措施。

5、配对管理

配对是一种外币流入(收入)与外币流出(支付)在币种、金额和时间上相互平衡的机制。它既可以运用于跨国公司内部资金的往来,也适用于公司与第三方的交易结算。

(1)自然配对。这是指将某种特定的外币收入用于该货币的支付。例如,不将某种货币的出口贷款兑换成本币,而是把它全部存放在外币账户上,当从该国进口需支付该国货币时,就动用账户上的该货币资金。这样就没有必要进行买卖两个方面的汇率交易,不仅节约银行手续费和买卖差价,还可以抵消因汇率变动所引起的汇率损益。

(2)平行配对。这是以收入支出不是同一种货币为其特征的,但这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通常呈固定或稳定的正相关关系,朝同一方向变动。这样,同时收入和支付的两种货币的汇率变动所产生的损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冲抵。

如果两种货币呈负相关关系,那么就需要换一种方式,即同时保持这两种货币的多头寸或缺头寸(同时有这两种货币的收人或同时有这两种货币的支付),从而减少或避免汇率风险,达到配对管理的目的。

运用配对管理技巧,大大减少了在汇率市场上买卖汇率的必要性,在节约了汇率买卖费用的同时,避免了汇率风险,使支付更加简单化。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它必须以跨国公司内部子公司之间或者两个企业之间存在双向资金流动为前提。此外,配对管理还涉及到本币资金周转、总公司财务部门的协调与信息汇总的问题,并且还可能受到汇率管制的某些限制。

6、净额结算

净额结算,又称冲抵,指跨国公司在清偿其内部贸易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时,对各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进行划转与冲销,仅对净额部分进行支付,以此来减少风险性的现金流动。

(1)双边净额结算。

(2)多边净额结算。这种冲抵方法的原则与双边净额结算相同,只是安排上稍微复杂一些,并且跨国公司总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多边冲抵中居于中心地位,对各家子公司之间的净额结算进行协调和组织。

7、建立多国货币管理中心

建立多国货币管理中心(Multicurrency Management Center)的做法非常适用于有大量进出口业务和国际借贷业务,并且每年要发生巨大跨国资金流动的跨国公司。它是指由跨国公司出资建立一个再开票中介(Rein voicing Vehicles)或冲抵中介(Netting Vehicles),以取代公司财务部门来专门管理汇率风险。多国货币管理中心的主要业务活动有以下两个部分:

(1)跨国公司内部企业之间从事贸易,商品和劳务直接由出口方提供给进口方,但有关贸易收付则要通过货币管理中心或再开票公司(Rein voicing Corporation)来进行,即出口企业用当地货币向这个机构开出帐单和汇票,中介机构再以进口企业的当地货币对其开票。这样,无论是出口企业还是进口企业都不存在任何汇率风险,而所有的汇率风险都集中到再开票公司,井由它来承担。再开票公司可充分利用其独特地位进行多边冲抵,同时还可运用提前或延期结汇及转移价格等手法,来集中控制与操作跨国公司内部的资金,并根据公司对待汇率风险的一贯态度,对汇率头寸净额作出有关抛补的决策。这样做,使公司汇率风险管理成本大大减少。

(2)对跨国企业集团以外的第三方的出口,先由出口方向再开票公司以当地货币开票,然后由再开票公司按照贸易合同之内双方商定的货币再向客户开票,从第三方的进口也按同样方法处理。这样做,显然是再开票公司集中承担了跨国公司在对外经济往来中所面临的全部汇率风险。当然,在这些进出口交易中,再开票公司都是以货物的法定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所以,即使在实施汇率管制的国家里,再开票为规避汇率风险而进行的各种保值交易,一般都能得到管制当局批准。

再开票公司除了监督、控制和管理跨国公司的汇率风险之外,还经常作为跨国企业集团的银行来集中实施现金管理,并协调长期资金的借贷。总之,这种做法对巨型跨国公司非常适用。

以上介绍的都是企业内部对付汇率风险的方法,是企业管理汇率风险的内部技巧。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企业管理汇率风险的外部技巧,以下介绍的就是企业利用外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和在汇率市场上的各种操作来管理风险的技巧。

8、参加汇率保险

这一方法是指,参加官方或半官方机构所开办的汇率保险,以规避或转移汇率风险。许多国家的政府为了鼓励出口,限制进口,都专设机构,在向出口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同时,还开办出口信贷保险和汇率保险业务。所谓汇率风险保险,就是由投保人按期缴纳少量的保险费,作为回报,承保机构则负担全部或部分的汇率变动风险,即吸收汇差损失;反之,假如有汇差收益当然也应归承保机构所有。

9、利用金融交易抵补或调整以外币计价的债权债务

(1)利用远期汇率交易套期保值。这是一种规避汇率风险的传统方法。按照这种方法,出口商等汇率收入者可以卖出一笔远期汇率,以便在实际收汇之口,能按照远期汇率收到预期的本币金额;进口商等汇率支付者可以买入一笔远期汇率,以便在实际支付汇率之日,能按照远期汇率付出预期的本币金额得到这笔汇率支付款。利用远期汇率交易防范汇率风险,一方面,将汇率风险和防范汇率风险的成本限定在一个确定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将汇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因素转化为固定的可计算因素,有利于成本核算。

(2)利用货币市场套期保值。这一方法是指,通过在货币市场上进行短期借贷,以建立冲抵性质的债权债务,从而达到抵补汇率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所面临的汇率风险的目的。

与远期汇率交易一样,利用货币市场套期保值也涉及一个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资金来源的问题。但在货币市场上签署的是一个贷款协议,即在货币市场上套期保值的企业需要从某个渠道借入一种货币,并将其在即期汇率市场上兑换成另一种货币。至于履约资金来源,不外乎有两种可能:一是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商业经营的某个承诺,这种是抵补的货币市场套期保值二是归还贷款的汇率资金尚无着落,要等到贷款偿还期来临时,再在即期汇率市场上买进,这种是未抵补的货币市场套期保值。

在进口付汇的情况下,进口商为了规避汇率风险,可以在货币市场上借入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随即将这笔资金在即期汇率市场上兑换成计价结算的货币,并在货币市场上投资于某种外币债券或存款,使其到期连本带息正好能收回相当于进口货款的金额,以用于偿付进口货款,这种做法就是将未来的汇率风险在目前加以规避。至于如何偿还本币借款则是另一回事。

在出口收汇的情况下,出口商为了规避汇率风险,可以在货币市场上借入以一定金额计价结算的外币,并马上在即期汇率市场上将这笔资金兑换成本币,并在货币市场上投资或存款。到期时,将这笔本币资金连本带息卖出,并买进计价外币偿还借款,或直接用出口收入偿还。出口商在货币市场上套期保值,可较早地得到本币资金,并有可能在较高的收益水平上加以具体运用,因而,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而利用远期汇率市场套期保值,在资金运用或投放方面则无活动余地。

必须指出,无论是进口商还是出口商,利用货币市场套期保值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资金借贷的渠道必须畅通,政府对这种金融交易不采取任何管制措施。

(3)利用汇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汇率期货交易是指,客户在缴纳了一定保证金后,委托期货经纪人在期货交易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的买卖。汇率期货交易强调的是合约的对冲,而不是实物交割,它是一种表外业务。

当出口商利用汇率期货交易规避汇率风险时,可以做卖出套期保值,等到将来收入出口款项时,再进行期货合约的对冲。相反,当进口商规避汇率风险时,可以做买入套期保值,等到将来支付进口货款时,再进行期货合约的对冲。卖出套期保值和买人套期保值的目的,都是想利用期货交易的收益,弥补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时承担的汇率损失。

(4)利用汇率期权交易套期保值。汇率期权交易是指,保值者作为汇率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了一定金额的期权费之后,便得到了按照敲定价买入或卖出某种货币的权利。当出口商要规避出口收入的汇率风险时,可以买入按协定汇价出售该货币的卖出期权(Put Option),等到将来收入贷款时,若该货币的汇率下跌到协定汇价之下,则行使这个卖出期权,按照协定汇价卖出该收汇货币;如果到期汇率没有下联到协定汇价之下,则放弃期权,改成在即期汇率市场卖出所收汇率。当进口商要规避风险时,则可买入该货币的买入期权(Call Option),等到将来支付贷款时,若该货币汇率上涨到协定汇价之上,则行使看涨期权,按照协定汇价买入付汇外币,否则放弃期权。放弃期权的最大损失是期权费。

10、福费延

福费廷(Forfaiting)又称仓买,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成套设备的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过进口商承兑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5年或6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向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或大金融公司贴现,以便提前获得资金。由于办理福费廷所贴现的票据不能使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因此,当出口商把票据贴现给银行时,实际上是一种卖断行为。如果发生票据拒付的情况,与出口商无关。

这就是说,出口商将票据拒付的风险完全转嫁给办理福费廷业务的银行,这是福费廷交易与一般贴现业务的最大区别。通过福费廷交易,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信贷交易转变为现金交易。这样做,既有利出口商融通和周转资金,又可以使出口商将其可能承受的汇率风险转嫁给办理福费廷业务的银行,从而最终免受汇率变动及债务人偿还能力的风险影响。当然贴现银行和金融公司会调整贴现率,以同自己承担的风险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