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额借贷的发展趋势

时间:2017-05-19 17:26:58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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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现更多行业联盟,形成覆盖广的行业自律组织

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是“零起步,自生长”的发展路径,而且我国国内的信用环境和受投资者意识的局限性影响,需要逐步发展完善,一方面,培养良好的投资环境,逐步普及投资知识。另一方面在整个行业内进行信息共享,完善信用体系。

(二)加强政府监管

政府对p2p网络小额借贷行业的监管从下面三个方面:

1、制定行业标准。目前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监管处于监管真空,随着许多恶性事件的出现,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同时随着行业联盟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出现,行业内标准逐步趋向统一,随着个平台交易数据的积累,风险控制水平将大幅提升,这种良好的改变会引起政府监管机构的重视。金融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司法机关、网络管理等相关监管机构可以将已有的监控体系与联盟内对接,方便管理。

2、利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社会信用环境。由于央行的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开放,p2p网络小额借贷平台在信用评价环节得不到央行的支持,因此它们所构建的信用评级方法和所收集到的数据也是央行所缺失的,我国唯一的地方性P2P行业联盟正在积极争取与央行的信用体系数据库进行对接,这种积极的态度对于未来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十分有益,央行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挑选业内声誉良好的企业或联盟,与它们的信用数据库对接,实现共享。

3、发放牌照。业务许可是我国金融行业由来已久的运作体系,这种体系在银行脱媒之前对我国金融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未来在面对金融脱媒的背景下,更多非传统的金融机构将会大量涌现,因此金融牌照的类型也应该根据市场情况增加相应的类型。今后,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牌照将成为国家监管的主要手段。

(三)建立开放型的风险控制模型

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风险控制,一个开放型的风险控制平台,对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开放型风险控制平台的设计原则和主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开放的数据。个人征信系统没有完全开放,但也未对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加以限制,这为p2p网络小额借贷企业自行开发风险控制平台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从国外经验看,用户的社交媒体账号,上传的照片,等资料可以作为p2p企业审核个人信用的信息来源,这些信息不但在时效性、数据量以及精细化程度上都优于央行数据库,且收集成本非常低。

第二,数据的兼容性。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特点是,不同的机构掌握着仅供自己使用的数据库,自成一体,这些数据在向外对接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不同机构间的竞争、标准差异等而不能兼容。但p2p企业的信用数据库不存在这一问题,其从零开始积累的特性使得任何现有的数据库对其都意义重大。所以,在数据平台设计之初,就会对其他企业的数据进行加权赋值并予以利用,这样就实现了数据跨企业跨行业的兼容。

最后,模型的普适性。p2p行业兼容了其他行业、企业的数据,所形成的风控模型不仅适用于所有p2p企业,也适用于所有企业,对于我国社会征信体系都将是有效的实践和数据补充。

(四)p2p纯线上模式的爆发

p2p企业本土化的过程中,结合我国的情况,衍生出一些本土化特点,在资金需求的挖掘、抵押物担保、提供投资资金等方面都结合了大量的线下经营活动,违背了p2p企业的初衷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