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是被保险人的权利。而搞好理赔对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重要的意义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做好理赔,有利于提高保险人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
保险人是通过理赔来履行自己的保险责任的,理赔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补偿职能有否得到正确的发挥。保险人要想取得被保险人的信任,可以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取决于理赔工作的质量,因为被保险人往往是以理赔质量来衡量保险人是否很好履行其应承担的保险赔偿义务的。尤其是,海上保险业务具有很强的国际性特点,理赔工作除了必然会涉及国外客户以外,还不可避免地要同海外的检验理赔代理人、船方、港口、律师和法院等发生联系。做好理赔工作,不但使被保险人应享受的保险权益得到保护,而且有利于保险人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树立良好形象和提高信誉,进而推动展业。
(二)做好理赔,有利于促进保险人有效地开展防损工作
理赔是对保险承保质量的检验。保险人通过理赔可以发现承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承保管理的质量作出评价。与此同时,理赔又是对保险防损成效的考查。理赔与防损作为保险风险处理过程中的首尾两个环节,密切相关。众所周知,风险发生前的防损、风险发生后的抢救和损失产生后的通过理赔来实现的经济补偿构成了保险风险处理的全过程,三个环节次第相扣,紧紧联结在一起。事后补偿固然不可少,事前防损却也同样重要。由于海上运输风险大,既是运输对象又是保险标的的货物发生差损是经常的事。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赔案的数量因此而高居各险种之上,对保险人来说,海上防损工作的重要性也就更为突出。保险人通过理赔过程中的损因分析和责任审定,能够找出防损工作中的疏漏。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防止或避免今后防损工作中的差失。因此,搞好理赔有利于促进保险人有效地开展防损工作。
(三)做好理赔业务,有利于改进保险人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制订
保险人制订保险条款,力求内容齐全,文字准确,使之成为保险关系双方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可靠法律依据;同样,保险人确定保险费率,也是希望做到科学合理、高低不偏。由于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业务的国际性,无论是保险条款亦或费率的制订,保险人自然都给予更大的重视。然而保险条款订得是否明确,掌握和解释得是否合适,保险费率订得是否妥当,还是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理赔处理过程应该说是考核保险条款和费率制订工作的最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