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差异

时间:2017-07-04 10:13:23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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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税对象不同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具体包括: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3)金融保险业;

(4)邮电通信业;

(5)文化体育业;

(6)娱乐业;

(7)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

(9)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

2、纳税人不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3、计税依据和税率不同

一般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税率多为3%、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即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税率多为13%、17%。

4、征收管理方法不一样

营业税为地方税务局管理,增值税为国家税务局管理。至于纳税地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税制要素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