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的破产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5个方面: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得不到偿还的可能性,或者是其投资的质量恶化造成违约,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要达到这一目标就需要通过吸收公众存款来发放贷款以获取利差。众所周知,当前国内不少企业经营不景气,自身效益差,无法偿还到期银行债务;很多企业都面临结构调整,重寻出路,致使商业银行出现大量的呆坏账;还有一些企业借分立、兼并、破产等转制之机悬空、逃废债务,使得商业银行或者找不到债务人,或者只能得到很小比例的清偿,从而造成了极大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着枢纽作用。因此,如果不及时化解巨额的信用风险,一旦有突发因素的引发,就极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
2.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是指市场的利率和汇率变化引起商业银行资产价格的变化,造成资产贬值损失的可能性。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基本上是由资金的供求关系决定的,它是一种市场风险。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中,这种风险是很难避免的,因为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都无力控制市场,即使中央银行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调节。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对于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3.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破产的可能性还来自于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的支付能力不足所造成的风险。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主要来自存款的提取和贷款的需求,这种需求商业银行是很难完全把握的,非预期的提取和非预期的需求很有可能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支付能力出现问题,这是商业银行业务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的风险。在存户对银行失去信心或市场利率明显超过商业银行利率时,大额存款或者普遍存款的集中提取就很有可能使商业银行陷人困境。《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这充分说明了资产流动性对商业银行的重要影响。
4.资本风险
资本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资本金过少,因而缺乏承担风险损失的能力,缺乏对存款及其他负债的最后清偿能力,使商业银行的安全受到威胁的风险。资本风险对一家商业银行能否正常经营有着重要影响。因为资本金具有不必偿还和可以承担经营风险的职能。
假如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全部是资本金,则出现风险就全部由商业银行自己承担;如果资金来源中资本金与负债各占50%,则金融风险一半要由存款人来承担。由于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商业银行的中介特点,使商业银行不可能不向社会公众负债,因此资本金是否充足就显得尤其重要。资本金越是充足就越是可以用资本金补偿发生的损失,保护商业银行抵御意外的损失而渡过危难,从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目前,我国许多商业的资产经营质量低下,不良债权过多,达不到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商业银行法》第39条)的规定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较大的经营风险。
5.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也是造成商业银行可能破产的原因之一。管理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存在的营私和盗窃的风险。所谓营私,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的内部职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如非法贷款给自己或亲友等。至于盗窃,则有来自内部的也有来自外部的。当前,在我国商业银行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存在大量的不确定风险。有些商业银行的员工素质不高,银行内部出现贪污盗窃行为,也导致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增加,使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