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格措施
鼓励出口的价格措施主要包括商品倾销和外汇倾销两种具体措施,前者是针对具体厂商的具体产品,后者则包括了所有出口商品。在商品倾销中,如果是政府行为,应有政府补贴或计划价格的支持,后者若是政府的主动行为,需要有国内经济的支持。否则均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二、组织措施
所谓组织措施是指为出口商提供综合服务的组织机构,它主要包括:
(一)国际商会
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商会组织,由进出口贸易商组成的商会组织,往往称为国际商会,例如中国国际商会。国际商会为出口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
1.商事仲裁;
2.商业情报;
3.产地证、检验证;
4.代理贸易诉讼(法律服务);
5.价格协调(统一出口价格水平);
6.其他。
(二)贸易促进委员会
商会往往是由贸易商自发组织的,但背后是受政府支持的。有时,各国政府也直接成立贸易促进委员会,来促进本国的出口贸易。贸促会的主要任务:
1.举办展览;
2.宣传信息;
3.提供情报;
4.组织出国商贸团体;
5.其他。
(三)各种出口商协会
各种出口商协会主要是由行业的出口商组成的出口促进组织,它也受政府的暗中支持。例如,美国的大豆谷物协会,主要为美国大农场主的农产品出口服务。这类组织的功能同上述组织相似,由于其有行业性,专业化更强,因此不仅效率高,而且控制市场和市场应变能力均较强,是更直接的出口促进组织。
总之,同进口限制措施一样,各国也都有其各具特色、千奇百怪的出口鼓励措施,同时,出口促进措施也因被视为是不公平贸易的做法,因此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很多出口促进措施都很发达,也很民间化,更难以被指责。很多发展中国家则有更多的政府色彩。我们认为,政府应减少明显的政府色彩的鼓励措施,而更多地转向为企业提供信息和情报,帮助组织功能、效率更佳的民间贸易促进组织,以形成秩序化、效率化、信息化的出口促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