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校园网贷的对策建议

时间:2017-07-25 13:30:01 来源:猎律网
收藏
0条回复

(一)针对校园网贷的对策建议

(二)规范平台审核流程。

(三)在借款过程中,借款人不是证件上的本人也能顺利通过资质审核,这些平台的审核风控是有不严啊。网贷平台则应规范审批流程,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经营业务,要对借款人贷款资质进行一定的审核,对虚假信息审核不实的以及非本人借贷的情况,平台要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四)告知网贷综合成本。

(五)网贷平台往往会以低分期利率吸引学生,月利率普遍在0.99%至2.38%之间,但实际上网贷并非如广告宣称的“低息”。实际上具体算起来,其贷款年化利率普遍在20%以上,这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来说堪比高利贷。而很多贷款的学生甚至对此毫无了解。对于此类违规做法应当加强监管,要求网贷平台必须明确把整个借贷的综合总成本告知消费者,而不仅仅是告知月息多少。

(六)加强广告宣传监管。

(七)网贷平台一般采取线上广告宣传以及线下贴广告、招代理拉人头等方式宣传。虽然部分地区例如北京已经要求在电视台、地铁、报纸等媒体下架所有P2P广告,但更多的地方还没有做到。显然,网贷平台广告宣传限制这块还需加强监管。同时也可以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介,对网络借贷的知识和风险进行宣传,对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的常见类型、惯用手法和动态特征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提醒公众理性投资,提升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能力。

(八)加强校园网贷的监管。

(九)金融部门应加强对校园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干预,严肃查处针对大学生的违法放贷行为。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加强校园互联网金融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校园网贷”骗局的滋扰,杜绝大学生身陷“校园网贷”悲剧的再次上演。

(十)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十一)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网贷行业问题颇多,不合规行为在各个细分领域大量存在。网贷监管正式文件还未出台,具体处罚力度在于地方,但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可以看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真正能用得上的日常监管处罚措施就是“警告、通报批评或者罚款3万元”,相对于校园网贷庞大的资金流微不足道。要加大对校园网贷平台的违规处罚力度,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才能遏制校园网贷乱象。

(十二)提高大学生风险意识。

一是父母和学校辅导员要关心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培养和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二是做好金融教育,让学生对金融方面有更深刻地认识,避免掉入网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