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决策体制
行政决策体制是指由承担决策任务的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所组成的一个组织体系及其权责分配和决策制度的总称。
现代行政决策体制包括:领导决策系统、公民磋商与参与系统、专家咨询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
领导决策系统又称决策中枢系统:一般由行政领导集体及其工作机构或办事机构组成,既可实行委员会制,也可实行首长制;其领导者既要有良好的个体素质,也要有合理的群体结构;其工作机构应配备具有良好素质专家和工作人员,以协助领导者做好决策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领导决策系统的基本任务是负责确定决策目标和选定决策方案。
公民磋商与参与系统的内容包括:建立社会信息反馈系统,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磋商系统,建立公民评价与监督系统。
专家咨询系统应是由各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渊博知识的专家学者组成的知囊团或思想库,他们是领导者的高参和外脑。领导者必须很好地依靠咨询系统的专家学者,充分发挥决策咨询系统的作用。专家咨询系统的主要作用是拟定决策方案。咨询机构的专家必须讲究职业道德和科学态度,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科学研究。
信息支持系统主要负责为领导决策系统和专家咨询系统收集、处理和提供决策信息。它由如下机制组成:建立一个收集各种社会信息和政务信息的络;整理、分析和加工各种社会信息和政务信息。
在行政决策体制的四个组成部分中,领导决策系统是核心系统。四者既密切配合,又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行政决策系统。
二、行政决策程序
行政决策程序是指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各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诸环节的先后次序和步骤。
行政决策的基本程序包括:
(1)认识问题,界定问题,找出差距;
(2)确定决策目标(注意决策目标的针对性、明确性、系统性、现实可能性和约束条件);
(3)确定决策标准,确定每个标准的权重;
(4)拟定决策方案(注意方案的周全性、多样性、排斥性);
(5)分析方案;
(6)选择方案(是决策过程最关键和最具有实质性的阶段);
(7)实施决策方案,完善决策;
(8)评估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