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授权的概念、性质及条件

时间:2017-08-16 11:25:40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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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行政授权

所谓授权是指依法定程序把权力委托给他人或组织代为行使。行政授权是指行政组织内部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把某些行政权力授予下级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行使,下级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获得授权后,就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地处理有关的行政事务。在行政授权关系中,授权者对被授权者有指挥和监督的权力,被授权者对授权者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义务。

行政机关所要处理的行政事务是大量的和复杂的。行政机关要及时有效地处理这些事务,就必须调动行政机关中所有机构和所有人员的力量,仅凭行政机关中某一个机构或某一些人的能力是无法完成繁重复杂的行政管理任务的。尤其是在当代社会,行政机关职能不断扩张,管理事务不断增加,行政机关领导人更是不可能包揽一切。于是为有效地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就必须进行分权或授权,利用分权或授权而把大量的行政工作安排给下级行政机构或公务人员去做。行政授权既可以减少上级行政机关的负担,使之有时间处理重大问题,又可以提高下级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专长,还可以对下级产生巨大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因此,行政授权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二、行政授权的性质

行政授权就性质而论是上级行政主体将其部分权力分配给下级行政主体的一种管理行为。这一性质包含了三方面的主要内容。

1、行政授权从本质上讲是行政组织内部权力分配的特定方式。它通过上下级行政主体之间在不同层次上的授权与被授权,形成一种权力配置体系,从而不断适应行政工作的发展变化。

2、行政授权实际上是领导活动的一部分。授权行为一般是上级给下级分配或布置任务,因而是上级对于下级的一种领导或管理行为。所以,行政授权也可以看作是领导方法或者是领导艺术问题。

3、行政授权也是一种行政职权与职责高度统一的管理行为。上级指派任务也就是将一定的职权和责任同时交给下级,下级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担负有相应的责任。这样,就导致一个权责体系的产生。

三、行政授权的条件

行政授权的条件,至少应包括:

1、良好的组织和人事基础。包括管理目标已经确立,方向正确,任务明确;行政组织机构已经建立,组织结构系统完善,要素完整,功能健全;组织内部的人事安排已经大致确定,不再担心部属的过分变动;组织文化和工作环境良好,工作人员心情舒畅,忠于职守。

2、适当的时机。首长工作负担过重时;指挥系统中有人暂时离开或者高层职位缺位时;机关力求开创新局面、解决新问题,首长必须集中精力专注于重点组织工作目标时;当有关工作人员不在一处工作时。

3、工作需要和一定界限。重复性、琐碎性和经常性工作,过于专业化的工作等都应授权;但授权要坚持例外原则,即上级主管把一般日常惯例性工作授给下级,但自己应保留重大政策决定和重要人事任免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