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知识产权形象的维度体系

时间:2017-08-21 14:11:01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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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形象:外在属性。实力形象是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外在表现,它的次一层次维度分析依据和资料来源主要是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指标体系的相关内容,由知识产权的投入、产出、运用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所反映。其中创造投入水平是指人才投入和资本投入力度和水平,人才投入又可进一步细分为R&D人员全时当量总计、万人口科技活动人员以及科技活动人员中科学家工程师比重等指标,资本投入也可以进一步细分为R&D支出占GDP比重、地方财政中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人均科技经费支出以及基础研究支出等主要指标。知识产权产出水平既强调产出数量,又强调产出质量,还强调产出效率,其中:产出数量主要包括专利总量、商标总量、软件版权合同登记总量和农业植物新品种总量;产出质量重点考察国内发明专利年度申请量比重、国内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比重、年申请国外专利数量、年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增长量、年注册登记的地理标志数量等项目;产出效率则重点关注每万名科技活动人员职务发明专利年度申请增长率、万名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发明专利年度申请增长率、亿元R&D支出发明专利年度申请增长率、亿元科技支出职务发明专利年度申请增长率等主要指标。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则是指知识产权商品化水平和知识产权交易水平,其中知识产权商品化水平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进出口额占全国比例来体现,而知识产权交易水平则可通过技术市场签订合同数、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与GDP比例等来体现。

制度形象:内在属性。知识产权规则已成为全球化时代的最重要规则。制度形象是一个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内在基石。广义上的制度形象应该涵盖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部分,但由于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律制度不属于地方立法的范畴,因此在此不做讨论。狭义的制度形象反映的是配套政策建设完善程度以及是否有效执行等状况,它的次一层次维度分析视角包括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政府层面的制度建设,是指通过制度配置和政策安排对区域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等进行指导和规制的一系列政策总和,一般通过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规划、计划和措施等形式表现,常见的有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区域技术标准化战略、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区域专利促进条例、区域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区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区域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暂行办法、区域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区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等,至于执行情况主要通过区域知识产权局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及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查处打击力度等反映执行机制、执行频率、执行力度和执行绩效的指标来体现。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常见的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专利战略、奖励发明创造制度、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企业内部员工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制度等。

机构与人员形象:主体属性。它的次一层次维度分析主要考查机构建制状况,机构运行状况以及政府主要领导、核心企业和创新领军人物的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区域内各级政府部门知识产权局机构建制完善情况、城市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行情况、行业保护协会建立与运行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与运行情况以及政府主要领导、代表性企业和创新领军人物的言行等项目反映。一般首先考查目标区域省市县(区)知识产权局机构性质、级别、编制、工作条件等情况。在我国,省级知识产权局的机构性质存在着地区差异性,有的省知识产权局是省政府的直属机构,有的则是挂靠在省科技厅下,而且不同省份的区县市在是否设立知识产权局问题上也不一致,即使设有区县市知识产权局的,也大多挂靠在科技局名下,不一定有独立机构和专职人员。

其次考查城市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中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专利信息服务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等机构的数量及分布。在我国,城市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分布极其不均衡。全国的商标代理机构主要集中在北京、广东、浙江三地,其总量占全国的近一半,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的8个省份占全国比重超过3/4,而西藏、宁夏、青海、海南、甘肃、贵州等10个省份全部不足30家。全国的商标代理量主要集中在北京、浙江两地,北京的商标代理量超过全国总量的1/3,达20万件之多,北京、浙江两地的商标代理量之和超过全国总量的一半,而西藏、宁夏、青海、海南等省份商标代理总量不足4000件。

全国的专利代理机构也主要集中在北京、广东、上海、辽宁4省市,其总和超过全国总量的一半,仅北京一地就拥有150家之多,而西藏、宁夏、海南、甘肃等省份专利代理机构数是最少的,全部不足10家。再者考查区域支柱产业是否建立起相应的行业保护协会并积极开展如下工作:开展行业专利战略研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公共平台,整合行业内企业资源共同应对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官司和来自外国政府部门的特别调查。再次考查区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管理部门的比例。在我国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并运行有力的企业屈指可数,如通信巨头华为、中兴,钢铁巨头广钢、韶钢,化工巨头茂名石化、广州石化以及家电巨头TCL、创维、康佳、美的等,绝大多数企业是没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的,这既制约着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又限制了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与流转,并导致知识产权纠纷频发。最后考查区域领导人的知识产权意识、核心企业的知识产权行为以及创新领军人物的成就与影响,其中,地方政府官员的知识产权观念意识及行为表现起着导向性作用,直接影响企业及社会公众的认知及行为表现。

目前我国多数地方政府官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对知识产权规则和作用知之甚少,还不能将知识产权发展作为提高本地区科技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战略去应用,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出台、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相继展开,这种局面在一些地区已有所改观。考察区域领导人的知识产权意识,主要是通过观察目标区域省市区政府是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人政府一把手年度考核目标,作为政府主要领导人是否定期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定期督导、检查、落实知识产权工作部署,召开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听取相关汇报并及时有效地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实际问题且产生显著成效。

环境形象:行为属性。它的次一层次维度分析主要考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状况、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状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状况和知识产权公众舆论状况等项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是指专业行政执法机构和取得相应行政授权的专业执法组织,以及准司法行政机构和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知识产权法律规范查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为,其具体衡量指标包括年假冒他人专利案件查处量,年冒充专利案件查处量,年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查处量,重大假冒他人专利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情况,有效遏制大规模群体性侵权事件数量以及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活动数量,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跨部门执法协作情况等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是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和取得相应行政授权的组织,依据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管理有关知识产权的事务,为公民和社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行为,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确权、知识产权争议调解等相关管理活动,具体衡量指标包括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年专利纠纷受理量、立案量和结案率、平均每个案件的结案周期等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指通过司法途径,即由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国家公诉人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的责任来对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具体衡量指标包括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的结案率、平均结案周期、行政执法案件数与司法案件数比率等项。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可分为低层次与高层次两种,低层次普及教育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及一般社会人员,而高层次普及教育则主要面向在校大学生、科技研发人员,具体衡量指标包括低层次教育广度(受教育人次数)和高层次教育的深度(包括法律法规教育、知识产权管理教育、战略规划教育)。知识产权的公众舆论是公众或者民众关于现实社会中的各种知识产权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份,具体衡量指标包括是否有主流新闻媒体专题、是否经常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参加人数如何、影响力大小、是否有明显效果)、是否举行过省级及以上大型知识产权高峰论坛(包括次数、规模、范围、参加人员情况)等项。我国用短短30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起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这绝对是一个历史的跨越、一个划时代的进展,但在社会观念的转变、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以致执法环节的协调和执法经验的积累方面却留下了大量空白,需要填补和完善,这就是我国的知识产权环境形象经常受到非议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