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创新药物为突破口,加强专利申报工作
要突出新药技术和新药知识产权研发重点,扬长避短。创新药物具有原创性和自主知识产权,重视我国创新药品知识产权将有助于保护具有中国特色的精品资源,有助于鼓励创新发明。加强对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研发机构开发的新药进行早期介入,在指导其进行新药研究与申报的同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使药品生产企业及研发机构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升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和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观念。做好创新药品专利申报工作。
2.提高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水平
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最重要的一条是努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管理,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功能,促进我国医药科技创新和发展,尤其要对企业的负责人和重要管理人员宣传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知识。各企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工作,将知识产权知识列入各单位领导的法制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课程。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纠正过去在医药产权保护中思想上的误区,以此增强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手段的能力。培养高素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队伍,同时还要研究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流动措施,形成知识产权生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发展机制。
3.普及知识产权教育
建议在医、药学院校重点培养有潜力的高科技研发人才,将应试教育、填鸭式教育转到自主探索的道路上来。同时开设一定学时的知识产权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学生的课程计划中,通过学习基本知识,使学生较早受到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初步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对医药领域研究开发的从业人员普遍进行知识产权的宣传、学习,并列为岗前教育的必修内容之一。提高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培养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并且熟悉国际贸易规则、了解国际市场、精通多国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状况的“复合型”医药人才。
4.建立投入风险机制,注重风险投资家的作用
就我国目前的国力而言,短期内要靠国家大幅度增加生产发展的投入是不可能的。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充分发挥其催化作用,加快中国医药产业发展步伐,已成为中国医药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高科技产业的突出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效益,而风险投资通过汇集社会闲散资金实现高科技产业的高投入,分担了高科技产业的高风险。共享了高科技产业的高效益。医药产业是公认的高科技产业之一,所以医药产业的发展也要有赖于风险投资资金的介入。有了优秀的创业者、好的科技成果,还必须要有“慧眼识珠”的风险投资家。要注意发现风险投资家,充分利用他们优秀的个人素质、深厚的技术背景、丰实的市场信息、大量的管理经验、高超的金融运作本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中国医药产业的腾飞插上翅膀。
5.强制企业加大R&D投入力度
国家在医药企业的GMP改造、达标、认证工作中,采取了多项配套政策,使得我国的GMP水平大幅度提高,也为医药产业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打下了好的基础。通过医药企业GMP工作的历程,可以看出,如果国家强制执行某项政策,一定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可以设想,若国家明令企业加大R&D投入,规定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国际接轨的投入比(不可太低),企业就可以借知识产权保护大旗,独步该产品之天下,形成控制医药市场、杜绝恶性竞争的局面。企业R&D投入加大,并非意味着要求企业全部去自行研制新药。
6.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要建立鼓励医药企业增加新药研发投入的普遍的税收政策。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体制不利于企业增加新药研发的投入。为此,应对税收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首先,从缩小税基、扩大抵扣范围入手,尽快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并适当降低研发投入的增值税率。其次,切实落实研发投入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保证减免部分的税款及时返还给企业。再次,对企业研发普遍实行增值税减免政策,将对少数特定行业实行的优惠政策向普遍的功能性政策转变,对所有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还可以在技术政策、产业政策、组织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进出口政策以及投资、采购和国际合作等方面介入,在政策上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予以扶持。如处理好新产品R&D与医疗体制改革的关系、新产品与基本药物目录的关系等。
7.重视对商标的国际注册,严防假冒和抢注
按照(TRIPS)协议要求,修改后的商标法扩大了商标权的客体,如三位商标和彩色商标等视觉商标。除此之外,还增加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企业应该重视商标的注册,做到广注册和多样化注册。从而开拓国际市场。在地理标志的保护中。我国吉林的人参、宁夏的枸杞、四川的贝母等,就可以通过注册其地名来保护其地理标志。用著作权、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商品包装或装潢与厂商名称综合保护产品的外部特征、外观设计专利,对保护药品的包装或装潢非常重要。尽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只有1O年,但药品的包装盒或其装潢一旦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10年后即使已过专利有效期,别人也不能任意仿制。因为,此时过了期的外观设计专利已成为该产品知名商品的证据。但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及知名商品的包装及装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