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备案须知

时间:2017-09-05 13:57:43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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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需材料

1、备案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原件;

2、许可合同副本,原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让与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受让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当事人双方共同出具的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授权委托书,专利代理机构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许可合同签订超过三个月的,附当事人双方签章的“声明”或“请求备案报告”,(原件),声明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8、公司名称有变更的(备案时的名称与许可合同中的名称不一致),提交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 复印件+公司公章)。

二、办理程序

先到省知识产权局协调指导处递交有关备案材料,省知识产权局初审合格后,电子件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进行专利法律状态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返回是否备案信息,省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或不予备案通知。

三、办理时间

在各种文件备齐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