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订立的要求与原则

时间:2017-12-01 13:41:07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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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合同订立的含义

技术合同订立,是指签订技术合同的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就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确立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技术合同订立的要求

订立技术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技术合同法》第十条规定:“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I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根据这一规定,订立技术合同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订立技术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双方参加,或由其合法的代理人参加。因为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国家保护各方当事人自主地依法订立技术合同的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或由第三人包办代替订立的技术合同,都是违法的,不能成立。

2.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这就是说,订立技术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8)技术合同必须依法订立。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按照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签订技术合同。有的技术合同需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则需批准后才能成立。否则,技术合同虽然订立,但也得不到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三、技术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这里的法律,不仅仅指《技术合同法》,还指宪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合法是合同成立有效的前提条件。

2.有利于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的运用和推广原则。一切有助于生产新型产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都可以订立技术合同。一切封锁、垄断、妨碍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都是技术合同法所不允许的。

3.自愿平等、互利有偿、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技术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要对等,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得采取欺诈或者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4.维护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原则。技术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能允许这类技术合同内容在技术市场上不加以限制地自由流通,而应当予以特殊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