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测评的原则

时间:2017-09-18 17:21:10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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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原则

公共行政管理活动是执行党和国家意志的过程,它的宗旨必须是始终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测评公共行政管理效能,必须看它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否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二)效能与效益一致的原则

行政效能的高低主要看政府行政部门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地实现它所应承担的职能,圆满完成行政目标。而这些职能的较好实现,又必须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体现出来。为此,在测评过程中必须将效能与效益结合起来,综合进行考虑。

(三)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原则

行政效能的测评要坚持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一致的原则,即不仅要看政府行政决策、行政目标与执行管理活动的出发点,更要看其活动结果给人民带来的实际利益,坚持动机与效果的统一,注重以工作实绩为测评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性原则

对行政活动要全面综合地考察测评。既要听取政府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又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既要测算有形的经济物质成果,又要重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反映变化;既要对比过去的情况,又要预测对未来的影响。总之,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衡量,综合测定,防止主观片面和以偏概全。

(五)公开性原则

公共行政管理是面对社会的活动,其效能的测评要吸收社会公众的参与,测评的每个步骤及测评的结果要公布于众。从而有利于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政务,增强政治参与意识,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同时也有利于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广泛监督,确保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能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