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信托是指接受的信托财产是动产的信托,它是不动产信托的对称。所谓动产,是指可以移动的财产,如交通工具、设备、原材料等一切可以搬运、移位的财产。因此,动产信托又称设备信托或动产设备信托,它是财产信托的一种,主要以动产(主要指契约设备)的管理和处理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即由设备的制造商及出售者作为委托人,将设备信托给信托机构,并同时将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后者再将设备出租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出售给资金紧张的设备使用单位的一种信托方式。
一、动产信托的内容
动产信托的标的物,通常是价格昂贵、资金需要量大的产品。通过动产信托,不论是对于这类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通常是动产信托的委托者),还是其用户,都有方便之处。因此,动产信托的意义在于为设备的生产和购买企业提供了长期资金融通。 动产信托的目的是管理或处理这些财产,能够进行受托的种类包括:车辆及其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贵金属。
受托财产主要有铁路车辆、汽车、飞机、电子计算机、设备器械等。
动产设备的信托是以设备的制造者及出售者作为委托人,委托人把动产设备的财产权转移给信托公司(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一定目的,对动产设备进行管理和处分,包括落实具体用户,并会同供需双方商定出售或转让信托动产的价格、付款期限等有关事宜,出租动产设备,代理委托人监督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动产设备信托一般根据动产的种类分为车辆信托、船舶信托、汽车信托、贵金属信托,一般是以金钱信托以外的金钱的信托方式进行信托。
动产信托有助于生产大型设备的单位及时收回货款,以便加速资金周转和进行再生产;而且还有助于使用大型设备的单位,筹措一部分资金即能使用上设备,这就有助于社会投资者找到可靠的投资对象,因信托机构的信誉卓著,风险较少。
二、动产信托的种类
按对动产的不同处理方式,可将动产信托分成下列三种类型:
1、管理动产信托
管理动产信托是由信托机构对动产设备进行适当的管理,并将动产设备出租给用户使用,所获收入扣除信托费用后作为信托收益交给受益人。(与传统的设备租赁相似)
2、处理动产信托
处理动产信托是指信托机构在接受信托的同时,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将动产出售给用户。(类似于抵押贷款方式)
它与管理信托的区别在于:
(1)信托目的是出售设备及收回货款;
(2)动产设备的所有权一开始就转移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根据买卖契约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付货款。
3、管理和处理动产信托
(又分为:a.出让“受益权证书”方式;b.发行“信托证券”方式)是指将动产以出租的方式经营,信托终结时由使用单位购入的一种信托形式。它结合了管理动产和处理动产信托的特点,信托机构不仅负责动产设备的出租管理,而且还负责出售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