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时间:2017-12-06 16:44:34 来源: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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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认定

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各方事故责任大小以及日后索赔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申请表。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二)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

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伤残级别的不同,赔偿数目也有较大差异。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

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三)调解或诉讼

受害方和交通事故肇事方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调解不成起诉的流程

1、交纳立案材料。

交纳立案材料的机关是法院的立案庭。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递交笔者在前面章节介绍的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对于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已经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证件一定要带齐,以免耽误时间和精力。

2、交纳诉讼费。

法院收取立案材料,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开具预交诉讼费通知。在领取诉讼费预交通知单后,按照规定,需要到当地的农业银行缴纳诉讼费,但有的法院也设置了银行工作人民进驻的交费窗口,当事人拿票据到该窗口进行缴纳诉讼费。对于缴纳诉讼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诉讼费标准

(2)缓交、免交、减交诉讼费

(3)在法院起诉后,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所谓简易程序,就是适用独任审理,只有一个法官。但是在法院起诉阶段,一般当事人无法确定是否是简易程序审理。因此,当事人还是要预交全额的诉讼费。

(5)在原告起诉后,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所谓反诉,就是被告向原告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6)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应该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当事人在法庭调解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费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7)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8)诉讼费的负担

3、换取正式的诉讼费收据,法院工作人员送达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到银行或法院银行缴费窗口缴纳诉讼费后,要注意将银行开具的交款凭证到立案庭换取正式的诉讼费收据,不要向生活实例中肖某的情况,造成案件没有立案成功。至此,立案阶段结束,立案庭在立案后,会将案件分配到审判法官和书记员。当事人需要等待承办案件的书记员通知开庭或谈话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