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及注意的法律问题

时间:2017-04-11 09:04:00 来源:徐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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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每个人在婚前拥有较多的财产,而社会对于财产的观念更加理性,男女双方就婚前财产达成协议已成为一种新的趋势。婚前财产协议,主要指的是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

 

婚前财产公证的材料及程序

 

当事人在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时,需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 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接待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由于婚前财产约定涉及到当事人财产实体权利的转移,公证员在这个过程中,会再三确认当事人划分财产归属的意见,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关系,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婚前财产公证还需注意的问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并非仅限于未婚夫妻,已婚夫妻也可就婚前的相关财产进行公证,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但是,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

 

其次,对于婚前财产的归属要表达清楚,不可模糊不清,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就会避免日后因协议的理解存在差异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要表达明确。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若表述不清楚,一旦发生纠纷,就使的该项财产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在实践中,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最终导致认为协议约定不明而不予确认的案例不在少数,因此,作为当事人应该将自己的房产等财产在进行约定时,一定通过详细的描述,明确财产的归属。

 

第三,在协议中需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婚前协议一般情况下会显示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婚前协议,一般是用于婚后生活,其目的也是为了结婚,因此,双方可以约定以婚姻登记时其协议生效;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为了增加婚前财产协议的公示力会增加经公证机关公证或律师见证后生效的限制。

 

对于夫妻财产来讲,一旦婚姻关系消失,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财产的归属,是婚姻纠纷中经常争议的一个焦点。夫妻双方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对于明确男女双方婚前财产的范围,避免了将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为将来的婚姻风险提供了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