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这也就说明了,其实农民本身对于耕地并不享有耕地的所有权,此时,抵押贷款的对象只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了,而到目前为止,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只是有部分试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满足的条件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行办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对象只能是在本县县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企业依法注册,且年检合格;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合法程序流转;农户须持有本县常住户籍,或在本县县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其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时不得超过60周岁;
同时,还需符合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等不良记录,未与贷款行发生过经济纠纷;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在贷后风险管理时进行的监督检查;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次,借款人必须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借款人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园、茶园、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且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或基础设施投入在30万元以上;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50%;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明晰;符合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产业,参加农业保险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只能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休闲农业等或用于农业生产机具、运输工具和生产设施配套或用于满足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工资、种苗、农资和服务的资金需要等,若将抵押贷款用于其他用途则有可能无法申请到贷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条件的农户、农业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就可以按照相应的程序申请贷款,借款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向贷款行申请抵押贷款,需提交下列资料:作为农户需提交,借款申请书;其配偶须签注同意借款意见;借款人身份、户籍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本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鉴证书;县农委牵头组织的专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投资人的投资证明材料;地上附着物经营面积、品种及效益等情况说明;租金支付期限证明材料;贷款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而作为农业企业,需提交,借款申请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借款的证明文件;企业最近三年和即期的财务资料;企业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的相关文件(合同及协议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本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鉴证书;有关专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的评估报告;投资人的投资证明材料;地上附着物经营面积、品种及效益等情况说明;租金支付期限证明材料;贷款行要求的其他资料。个体工商户可视其规模参照农户或农业企业执行,农村经济组织参照农业企业执行。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的实施,活跃了农村经济,可以将闲置的资源综合利用,从而加强了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而国家必将通过这项政策,推动农业的优化转型,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进步。